与柳大娘道别之后,秦风顺着村中小道出了村口,径直向城中行去。他走得不算匆忙,不过却是心事重重,并未注意到就在围绕着柳家屋子的那一层篱笆桩旁,那颗颇为高大的柏树之后,借着树荫与夜色双重掩护下,三个若有若无的人影。
立于中间的那个聘聘婷婷的俏丽身影,正是失踪了数日之久,且毫无音讯的夏荫儿,在她身后,则分别站着两个男子,一个青年壮汉,一个瘦削老叟。
短短数日,夏荫儿清减了不少,本显得略显丰腴的鹅蛋脸,已隐隐变成了瓜子脸,就连下巴都尖瘦了几分。她面上蒙着一层薄纱,妇人本应挽起的那如黑缎般的秀发重新梳成了未出阁少女特有的垂鬟分肖髻,经常穿着的素衣布衫,青裤罗裙,此时也被一席鹅黄色的轻丝衫裙所取代,整个人的气质已产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她少了几分妇人特有的恬静与成熟,多了几分属于少女的俏丽与活泼,加之外形的改变,此刻就是走在街上,那些不太熟识的人怕也难以将她认出。
唯一不变的是她那双眸子,依然清澈,依然温柔。
“风。。。”夏荫儿俏目泛红,扶着树干的手不自觉地用力抓紧,指关节微微发白,竟“嚓”地一声,扯下了一大片树皮来。
夏荫儿的内心并不平静,所谓患难见真情,自她失踪之后,秦风所做的一切她都看在眼里,这个男人没有让她失望,为了自己随口一提的请求,他真的将苏儿姐姐救了回来。方才与婆婆的一番对话,她一字不漏地听在耳中。那一刻,她险些控制不住内心的煎熬,想要现身与他相见。
最为重要的一步踏出之前,终究是理智站了上风,夏荫儿明白,一旦相见,恐怕她再没有勇气割舍下这里的一切,重新做回双头山的二当家,那个无忧无虑,嗜武成痴的夏天。山寨是爹娘的心血,庇护于山寨的那些老弱妇孺是她的责任,大哥在等着她,兄弟们在盼着她。三年了,这一场梦,该结束了。
这一切,她早有所料,是以起初并不想与秦风扯上什么关系,只是情感一事,终究不能以主观意识去控制,这是她不曾想到的。她还没想到,离别竟来得这么突然,这么快。她痴痴地望着秦风离去的背影,直至消失,仍是久久无言。
夏荫儿身后的青年汉子似是才用过晚膳,嘴角仍留着些许油渍,他左手剔牙,右手轻抚肚皮,瞧了瞧夏荫儿的面色,又扭头看了看村口,便嬉皮笑脸地说道:“天妹儿,我瞧这小子还真不错,你若真舍不得走,那你就留下,我和叔回去之后就说你已搬了家,不曾寻到人,想来大当家也说不得什么。”
他身旁的老者抽了口旱烟,抬头吐出两个浓滚滚的眼圈,闻言不由翻了个白眼。“臭小子,吃的灯草灰,放的轻巧屁。如今连秋阴山田家都归附了太行群盗,荫儿不回去,改明人家寻上门来,由着你去打发那两口钢刀么?”
青年汉子讪笑道:“叔,话可不是这么说的。其实要我说,当初大当家干脆答应归附,也没什么。那群大盗虽号称十数万,可毕竟还在太行山中窝着呢,他们要有能耐,能在大山里窝着打蚊子玩?哼哼,官府也不是吃素的,他们要真敢出来,朝廷必然出动大军围剿,咱们有什么好怕的?就算归附,也不过名义上的事而已,怎么?还真指望调动咱们的兄弟帮着他们干造反杀头的买卖?归附之后,他们造他们的反,咱们还是过咱们的日子,多好!还省去了这许多麻烦。您老看看,现在把天妹儿给愁的。”
老者瞪了他一眼,没好气道:“你也知道他们做的是造反杀头的买卖?老哥当初给咱们寨子留下了这么大一份家底,千来张嘴便是吃上二三十年也吃喝不尽,咱们虽也是盗,却是劫富济贫的侠盗,并无民怨积身,官府睁一眼闭一眼,这才有了咱们的快活日子。跟着太行群盗造反?即便只是名义上的归附,一旦此事泄露出去,你当官府还能容得下咱们么?大当家这是两害相权取其轻,宁得罪太行盗,莫要得罪朝廷。”
“行了。”沉默许久的夏荫儿忽然开口,打断了两人的争论。“当日离山之时,我便答应了大哥,待此间事了就回山寨。如今不过是早些晚些而已,并无分别。”说着,她又回头望了眼自己居住了三年的小屋,犹豫的目光渐渐坚定起来,转身便向村外行去。“走吧,该回霸州了。”
一老一少相视一笑,快步追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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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一早,秦风告别了爹娘,踏上了前往苏州府的官道。
其实他本想一个人去,没打算带跟班,毕竟自己一个人过了这么多年,早习惯了独来独往,带着旁人心中便似乎有个惦记的事情,让他有些不太习惯。
不过待看到莲七那如同小狗似的眼神,眼巴巴地瞧着自己,秦风动摇了。他想起了义父韩林千叮万嘱的一句话,“绝不能抛下莲瓣侍女,否则她们会毫不犹豫地选择自尽”。这可把秦风给吓坏了,虽然他心中明白,这所谓的“丢下”指的应该是“抛弃”的意思,毕竟就算养条小狗,也得给它自由玩耍的时间,哪可能时时刻刻栓在裤带上,吃饭睡觉上茅房,一刻不离。可问题是架不住万一,万一他领会错了意思,真就想当然这么干了,回到家后岂非一个漂亮可爱的小姑娘,已然化为了一坯黄土?那罪孽实在太大,秦风不太敢赌。
当然,他也想过是否要试探一下,先探探莲七的口风,留意下她的表情。不过细一琢磨,他又放弃了。莲瓣侍女是出了名的翻脸比翻书快,这倒不是她们的城府深沉,恰恰相反,这是她们性格极度单纯的表现,根据不同的情况,产生不同的心绪,随即毫不掩饰地表现在行动上。就说莲七吧,或许前一秒她还兴高采烈地与秦风挥手道别,一转身,想想不对,立马就抹了脖子也说不定。对她们这种人的试探,根本毫无意义,因为她们的思想根本没有连续性,你所能看到的只是她们当前的状态。
无奈之下,秦风只得带上了莲七,让她打扮成丫鬟,跟在自己身边,并且千叮万嘱,人前人后需改口称呼他为“少爷”。两人同行,勉强也还能接受。可随后,秦风就发现自己的想法似乎太过天真了,当得知莲七要随他出门后,哭得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富贵出现在了他的面前,那一阵肉麻的吹捧表忠心,可把他恶心坏了。秦风实在受不了富贵的恶心劲,最终还是带上了这狗才。
两人行,又变成了三人行,虽不在计划之内,不过旅途上倒也不显寂寞。
富贵不是一个无用的废物,相反,他很能干,在跟班这职业里,也勉强算是个佼佼者。不说上山能打虎,下海能擒龙吧,至少跑个腿,传个话,驾个车什么的还难不倒他。这就省了秦风许多麻烦,他与莲七坐在车内,透着车窗一路欣赏沿途风景,闲暇时随意聊上几句,很是惬意。
吴县本就在苏州府辖下,路程不算远,沿着官道直行,也就两个时辰左右的路程。待马车即将到达苏州府时,官道旁的一幕正巧落入了秦风眼中,引起了他的注意。
那是三个年轻人,一眼瞧去,都是二十多岁的年纪,相貌普通,穿着普通,属于丢入人群就再难找到的那种,并不值得留意,但他们却给秦风一种很熟悉的感觉。无论从他们的行走姿态,表情目光看来,他们根本就是常年混迹于街面的地痞混混。
三人簇拥着一个年约六旬的老妇人,沿着官道缓缓而行。
秦风当了几个月的富家公子,旁的本事未见长进,但对于鉴别东西的好坏,值钱与否,这方面的眼力劲却是一日千里。那老妇人的穿的袍子显然是上好丝绸所织,衣面上绣着数个不同形象的老者,脚踏祥云,颇有几分八仙祝寿的味道。栩栩如生,色彩斑斓,所绘人物所穿的衣裳连光暗细节都考虑在内,仅一个红色的袖管,竟凸显出六七种不同的红来,以致层次感极强,分明就是上好手工的正宗苏绣。
她身上佩戴了不少首饰,步摇,耳坠,镯子等一应俱全,还都不小,在阳光的照射下颇为耀眼,都是成色不错的金饰。仅仅一眼,秦风就能确定,这老妇人必然出子富贵人家。
一个富家老妪,三个街头痞子,这种组合怎么瞧都觉得有些古怪。
“富贵,停车!”秦风唤富贵将马车停下,随后带着莲七向那四人迎了上去。
“站住!”人未到,声先至。这一声喊,那三个痞子脸上便本能地浮现起一丝慌乱,秦风看得仔细,心中更是笃定,这三人定不是什么好东西!至于原因?他这是深有体会!当初若不是那个该死的警察喊的那声“站住”,他秦风也不至于会意外来到这个世界。当久了贼,就没有不心虚的。
那三个青年被秦风一阵大喝,稍一慌乱,待瞧见向自己这边走来的是个穿着体面的少年公子与一个翠绿衫裙的俏婢丫鬟,便又立即镇定了下来。那带头走在最前面的麻子青年面露不悦之色,皱眉道:“你是何人,叫我们停下有什么事?”
秦风不搭理他,只是将目光投向那老妪,微笑着柔声问道:“大娘,你这是要去哪啊?”
“我。。。我要去寻我的乖孙儿。”老妪茫然地看向秦风,缓缓说道。“小哥,你看见我那孙儿了么?”
秦风眨眨眼,又问道:“你孙儿在哪啊?”
“我孙儿。。。”老妪的目光依旧茫然,随即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今早起来,我就找不到我那孙儿了。”说着,她眼睛一亮,抬手指向身旁的一个青年,稍显兴奋地说道:“他们说能带我去见我孙儿。”
他们说你就信?秦风淡淡一笑,心中已是了然。这老太太,目光茫然,神色呆滞,说事缺乏逻辑,显然是一个老年痴呆症患者,用这个时代的说法,那就是得了癔症。再看看身旁面色各异的三人,秦风能肯定,定是这老太太的家人不曾看顾好她,让她独自出了家门,然后由于身上这些贵重之物,引来了三个地痞的注意。又因苏州城内人多眼杂,这才将她诓骗出城,想顺着官道寻一处人迹罕至的密林,实施抢劫。
想到这,秦风皮笑肉不笑地看向面前的三个地痞,冷声道:“这么说来,你们知道这大娘的孙儿在哪?呵,本少爷怎么就这么不信呢?”
“妈的,老子的事你少管!”眼见事迹败露,麻子青年恶狠狠道:“小子,看你似乎不是本地人,劝你一句,出门在外,莫管闲事,对你没什么好处!”
“说起来若换成平日,莫说你们拐个老太太,便是杀人放火,本少爷瞧见也只当没瞧见,懒得操那份闲心。不过本少爷最近心情不好,看别人倒霉,才能让自己心情好上一些,别怨我,要怨就怨你们自己,出门没看黄历!”秦风冷冷一笑,紧接着便一连向后退出三步,抬手一挥,喝道:“七儿,揍他们!”
“是!主。。。少爷!”秦风话音刚刚落下,莲七那一副天然呆的可爱表情,只在刹那的功夫便如京剧变脸似的,变得凶神恶煞,杀气腾腾!
下一刻,杀猪般的惨叫声此起彼伏地响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