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2>只有两个人的世界,从白天到黑夜,从黑夜到白天,什么都忘了,什么都不顾,只有诉不尽的柔情和蜜意。
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睡着的,醒来的时候已是日上三竿。试着翻了个身,就忍不住闷哼一声,全身散架一般的,彻底的脱力。
如果可以的话,想必会一直再睡到隔天早上。
但我还是自己醒来了。这里不是什么深宅大院,倒不是担心遭人耻笑责备,只是觉得睡着的时候不能与他相见,很不甘心。
伸臂往旁边摸了摸,那人果然不在了。我心中暗暗地慨叹,就算再怎么要强,女人和男人的体力,真心无法相提并论,否则,我也不会被折腾成这副模样。
努力地支起身子,薄薄的锦被从身上滑落。
我惊讶地看着自己的身躯,前夜曾被恋人恣意疼爱过的肌体,竟变得水晶般剔透丰盈,说不出的玲珑有致。莫名的羞涩与说不出的甜蜜淡淡地漾起在心底。
不一样了吧,今天的我。
“醒了?”
我听到毛笔搁回笔架子的轻轻一响。
我一惊,回头一看,却见聂秋远背对着我,刚刚把笔放在桌案之上,又用手抹了抹桌上的纸张,这才转过身来望向我,露出了一个微笑。
这竟是在练习字画么?真是一种新奇的感受,因为我很少看到他提笔的样子。以那家伙的渊博,我相信他定然是读书破万卷的,但他毕竟不是个文人,在我的心里头,侦探们应该是要归到武将队伍里的。
一袭深蓝色的长衫,柔和了他的轮廓,一头墨发并未用心梳理,只斜斜地束在一侧,让他整个人显得慵懒而随意。
只有亲近之人才能看到的样子,让我有种专享的小澎湃。
秋放下手中做的事,踱到旁边的小几边,端了一只小碗过来,坐在床头,伸手将我扶了起来。
我这才闻到,是好浓郁的饭香,让我一下子感觉饥饿了起来。毕竟从昨天过午,就沉浸在二人的世界里,哪还有心思在意这些人间的烟火呢?
小碗里装的,是香气扑鼻的炝锅面,朴素,又精致,勾起人的馋虫。
秋把碗筷塞在我的手中,又取过一件袍子披在我的肩上。
我的男神永远是这样,不需要言语,就能知道你需要的是什么,并且在第一时间送到你的身边。
所以我也就不再客气,从今天起,这就是我的专属特权了,为什么不好好享受呢?
面的味道真心好,竟然唤起了古今两世阅面无数的我心底的一丝幸福感。我三下五除二把面吃了个底朝天,秋把碗接过去,又还了我一个微笑。
肚子填饱了,脑子就管用了,我忽然觉得自己应该抓住时机恃宠而骄。
我捉住他的手腕,把头倚在他的肩上,挤出娇滴滴的声音,做了一点点铺垫。
“面,好吃极了。”
“真真到底想说什么?”
果然我那点小心思根本逃不过他的法眼,我只好坦白地说出自己的想法。
“听说你啊,烧饭很有一套,什么时候有幸品尝一回?”
男神挑了挑眉毛:“你傻么。”
“聂秋远,我还以为你思想开放呢,又不会天天让你做饭的,你放心嘛!”
“不是尝过了么,而且,那么多次……”
尝过了,那么多次?我惊讶地望着他,却见他用眼神瞅瞅案上空空如也的小碗。
难道,刚刚吃到的如此高水平的炝锅面,竟然是他做的吗?
很多次的话,之前幽夜公子曾在一些个早上,默默地将精致的早点放在我的案头,他从来没说过,难道也都是自己做的吗?
哦买噶,这是何等清纯的表现啊,我竟浑然不知。
幸福就是,当你想要得到什么,蓦然之间,却忽地发现早已拥有了好久。这样的心情,又该如何形容呢?
努力地攀上他的臂膀,试图在他颊上奉上一个香吻,一挪动,骨骼却散了一般,痛得我“哎哟”一声,他便顺势将我收在了怀中。
“我一直不知道,你为了我,做这些为难的事情……”想到秋在人前的时候那薄薄的面皮,我忽然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了。
他噗地一笑,向我伸出了左手。
“指环都戴了,还怕这些?”
如果在他身边每多一天,就多一分沉溺,这可如何是好?
“真真,”秋忽然敛起了笑容,正色对我说道,“我向你打听个人,你可认识?”
哦,这话题转变得角度可真大。大唐是我的客场,有什么人,是值得向我打听的呢?
“有一个女人,大概与我差不多的年纪,皮肤很白,个儿高挑,瓜子脸,大眼睛,头发……到这儿……”他用手在自己肩头比了一个刚刚过肩的长度,“头发在脑后高高地束起来,很灵动的模样。”
这是,在新婚的第二天,向我打听别的女人?聂秋远你什么意思?
可是这描述的模样,怎么听上去有几分熟悉?
而且,这个头发的长度,也就是过肩的中发,马尾辫?这种造型在认定“发肤为父母所赠”,绝不随便剪发的大唐是基本不可能存在的。
我惊讶地意识到,他言语中描述的这个女子的模样,怎么竟有些像生活在21世纪的我的本体?
这怎么可能呢?
秋在我的惊讶中把话继续说了下去。
“她,穿的衣衫非常怪异,上身穿的是白色的紧紧的衫子,腰身……曲线毕露,下面穿的是质地略微粗厚的浅蓝色裙子,……很短,刚到膝盖,下面……小腿露着……鞋子也很奇怪,脚趾也露着……趾甲,涂了大红的颜色……”
他说得吞吞吐吐,仿佛在描述着什么大逆不道的东西,作为听者,我却是越听越心惊。这怎么可能是古代人的装束呢?白衬衫,牛仔半裙,凉鞋,红色甲油,这分明就是现代姑娘的打扮,而且,这正是我叶真真的招牌装束啊。
不要提女汉子为什么会涂红色甲油的问题,莫名其妙地,我就是喜欢。我喜欢大红色,大红色总让我斗志昂扬,每每把红色的甲油涂在手指和脚趾,就像仪式般地令我充满力量。
所以,这个真的是我吗?秋,怎么会知道现代的我的模样呢?
我不由自主地抓紧了他的衫子。
“你,认识,对吗?”他热切地问我。
我不知该如何回答,只是觉得不可思议。
他一手揽了我,另一手却把案上的纸扯了过来。原来刚刚他是在画画,那纸上,画了一个女子的肖像。
我看着那张画,一边震惊,一边却是风中凌乱。
这幅画,一点艺术性都没有,用白描的手法,绘制了女子的头部特写。但是,无可挑剔地,人物全部的面部特征,无一遗漏,精准至极。这是只有警察绘制追逃肖像时才使用的绘画方法,用这个时代的说法,就是只有悬赏缉拿告示上的头像才这样画。
而这张缉拿告示上的女子,看了一眼就能确定无疑,这画的是我,是我现代的样子,绝对不会错。
怎么会这样呢?
他看到我震惊的表情,便将我揽得更紧一些,试探着问道:
“真真,是你么?”
怎么会这样呢?
“真真,是你吧!”
我用力地点了点头。
“你怎么会,知道……”
话没有说完,就被火热的嘴唇堵了回去。一番辗转反复之后,我这才发现他的情绪似乎有些小激动。
“真真,我看见她了。”
“啊?什么时候?”
怎么会呢?可是,如果他说的不是真的,他又怎么能准确地绘出了我的模样?
“昨夜,你我欢好之时,我拥着你,就在某一个瞬间,我看到了她的模样,如此清晰,如此刻骨铭心。就在那一刻,我忽然感觉,无论你在哪里,我都能找到你,无论你变成什么模样,我都能把你认出来。所以我猜,也许这就是你真正的模样。”
会有这样的事么?他竟能透过我的躯壳,直接看穿了我灵魂的模样?
还有什么理由不相信,这就是我的真命天子呢?
“真真……”
“嗯……”
“她很美,我很幸运,我爱上她了……”
我以一个吻回答了他。
她也爱你,她为了你改变了自己的音容笑貌,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她比你爱上她更早地爱上了你,从今往后也会一直爱你,直到地老天荒。
这就是我的回答。
缱绻许久,秋轻轻地揉捏着我酸痛的肩背和腰腿,揉捏了一会儿,又把我的衣服抱了来,一件件地帮我穿上。
就好像我丧失了自理能力一样。嗯,哪怕就这一天,让我无赖一次吧。
“真真,有件事情,说了你可不要生气。”讨好过后,他便开口小心翼翼地说。
“有话直说,这样拐弯摸角的我听了会害怕。”
“本来呢,是想好好地陪你呆一阵子,在碗子山住几天,再带你出去玩几天,就你和我,尝尝一起行走江湖的滋味。”
真是不错的计划,有点像蜜月的意思呢。如果能和他单独地旅行一次,那可真是甜蜜死了。
可是人家说的是“本来”,就算再傻,我也明白这个计划已经泡汤了。
“可是昨天,生生赶在咱们的好日子,京城硬是送了书信来,说大理寺的事务乱成了一锅粥,实在是没办法了,需要我尽快赶去上任。”
“嗯,所以呢?”
“所以最多在这里住个三五天,就得回长安去了。”
我只想知道一件事。
“回长安,带我吗?”
“那是自然啦,怎么可能把你放在别处呢?我可舍不得。”
“那,办案,带我吗?”
男神唇角一弯,笑了。
“娘子,论办案,要是认真起来,夫君能不能比得过你,还真不好说呢。像你这样的好帮手,怎么可能放着不用呢?”
我一拍桌子就站了起来。
“那有什么可生气的啊!走,哪怕明天就走也成!”
聂秋远叹了一口气,笑着摇了摇头。
有什么可生气的呢?我的手早就痒痒啦。只要能和你在一起,我自然就天不怕地不怕,就算要到十八层地狱去走一遭,只要牵着你的手,我也甘之如饴啦。r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