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做克罗夏,他们总是喜欢叫我罗夏,这该死的名字,源于一个叫做守望者的漫画,一个充满了黑色幽默的漫画,那个罗夏是个疯子,而我,也是,
不过,我更希望他们能叫我夏洛克,那个侦探,同样的疯子,
他们邀请我加入这个所谓的超级英雄联盟已经很久了,我不知道我今天为什么会來这,这是他们的聚会,或许只是因为这里有免费的食物和酒,该死的,我已经有两天沒吃过东西了,
我叫做克罗夏,在一个圣诞节的前夜,我被我的母亲赶出了家门,她告诉我,能活在这个城市,是我的福气,而这,都要归功于她,接着,她就被某个叔叔拉回到床*上去了,
似乎今天又有几个人加入了他们的联盟,该死的,那个叫做卫恩的胖子,难道只是穿了一身看上去比较像这么回事的紧身衣,就可以成为超级英雄了吗,该死的混蛋,去发发传单就好了,或者去关心一下那些流浪狗,
他*妈*的,这个死胖子竟然要去打击犯罪,这该死的胖死是被猪油蒙住了脑子吗,嗨,混蛋,这不是你这样的宅男所能做的,
这个组织越來越不像话了,那个死胖子身后的女孩是什么,一个魔法师,该死,她是來扮家家酒的吧,欧,天,她也要打击罪犯,难道她的手中会喷出火焰,该死的,
这让我想起了比尔,那个可怜的孩子,
只有十八岁,却要去打击犯罪,当子弹穿透他的胸膛的时候,那个家伙还以为自己做了一件伟大的事情,那个笨蛋,他的穿着让劫匪更加紧张了,开枪只是意外,我为那个孩子感到不值,
一周之后,我才知道,母亲因为那一天接的客人太多,死在了床*上,而我,只是堵在了那个男人的家门口,
我不想做什么,只是想知道母亲最后说过什么,而我得到的,却是泼在身上的一瓶浓硫酸和被扔进下水道,
我不知道我在下水道中浸泡了多久,只知道我的身上爬满了蛆虫,为了活下去,我把身上的蛆虫都塞进了嘴里,这是我能抓*住的唯一的食物,直到我被一个破产的作家救起,
纽约,有着世界上最繁华的城市,和世界上最肮脏的下水道,同样,在下水道之中,还有很多活着的人,幸好我沒有变成乌龟,
下水道中差不多每天都会有被抛弃的婴儿,还有被谋杀的人,有时候,我不得不靠着吃这些人活下去,那是一个充满着恶臭的地方,
我不是食死徒,据说食死徒的眼睛是红色的,不过他们看不到我的眼睛,而我,也看不到,我从來不会去照镜子,因为镜子里面的那个人根本就不是我,
该死的,羟哌氯丙嗪,(一种治疗偏执型精神病的药物,)我已经三天沒排*泄过了,这让我更加狂躁,
那个叫爱丽莎女孩想干什么,她是要去跟瑟瑞安掰手腕吗,瑟瑞安的手腕恐怕比她的腿都粗,瑟瑞安真的是好顶赞的好脾气呢,
瑟瑞安是我最要好的朋友,也是我唯一的朋友,若不是他,我也不会参加这个什么超级联盟,
瑟瑞安在美国海军服役五年,主要在纽约的新泽西一带活动,打击犯罪的时候会穿着印着瑟瑞安样式的t恤,这个家伙跟那个叫做白腹的家伙一起,创建了这个超级联盟,
瑟瑞安这家伙不带面具,也不会穿着斗篷,他说那会阻碍视线,我也不愿意带着面具出门,只是如果我不带的话,或许他们会先把我抓起來吧,
他们自称超级英雄,他们说我也是,我觉得我其实是一个赏金猎人,我只追捕有赏金的嫌犯,制止犯罪,我不擅长,我更喜欢打趴他们,只有恐惧,才能让恶人向善,
要感谢那个给了我一身浓硫酸的家伙,让我沒太有痛感,下水道的生活很容易出现关节病,而我,似乎还沒有,
下水道中救我的那个破产的作家,他有很多书,我很喜欢,跟他一起的,还有一个越战退役的老兵,据说从越南回來之后,他就无法适应正常的生活,反而在下水道中可以更加自如,听说越南那个地方到处都是地道,而且那里沒有太阳,
我最终还是知道了母亲最后所说的话,我的手插*进那个男人的眼眶中,眼珠顺着手指滑出,跟一条鱼一样,我想他应该说的是真话,
母亲说让我做个好人,我想,我或许做不到,
生活在地面上的穷人,更多的只是乞讨者,而在下水道中生活的,才是真正的穷人,
下水道中除了有穷人之外,还有很多黑色的交易,这些人才是我打击的主要目标,他们手中经常会有一些毒品的交易,这些白色略微有些淡黄的粉末,下水道中的污水才是他们应该待在的地方,
该死的,瑟瑞安竟然会掰手腕输给那个叫爱丽莎的女孩,瑟瑞安中午吃的是屎吗,这些自娱自乐的家伙,似乎还很开心,
那个叫做卫恩的家伙似乎笑的更加开心,看上去他应该是个该死的亚洲人,这些总是大喊大叫的家伙,无论走到哪里,都会不顾一切的拍照,他们走过的地方,一定会像下水道一样狼藉,
听说还有一个亚洲的超级英雄,在香港,好像是叫做红箭,听说这家伙经常会在地铁站门口,竖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免费为你做一件不涉及金钱的事情,亚洲人到底对钱有多看重,还是很多人找他要过钱,
听说亚洲人最喜欢搞乱经济,好莱坞那边很多门店现在只接待亚洲人,还有那个什么大圈帮,似乎只要赚钱的事情他们都会做,
我见过亚洲人的房子,他们会在院子里面种着草,然后再把草割下來,给孩子们吃,这些混球,他们说那些草是一种叫做韭菜的菜,该死的,那明明就是些野草而已,
他们要开始分组巡逻了,我得出去躲一会,若不是因为饿,我不会來这里,他*妈*的,我好像又该吃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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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章是我从码字以來写的最有感觉的一章,感觉是写的最好的一章,差不多应该写出一个精神分裂者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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