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松和初琳琳酒店的房间里呆了一下午和大半个晚上,两人仿佛不知疲倦,似乎要将这两年的相思之苦都在这短短的半天里发泄出来。
“好了好了。”初琳琳用力地将他的脸推开,一边给他整理衣服,一边柔声道:“我这次要呆一段时间,有的是机会。回家后,先洗个澡,别在梁希跟前露出马脚来。”
傅松调侃道:“以前你都是一口一个梁书记,现在怎么一口一个梁希的。”
初琳琳脸色一红,嘟囔道:“我就是喜欢叫她梁希,不行啊。”
傅松溺爱地捏捏她鼻子,笑道:“行行行,你就算是想叫她一声大姐,我都没意见。”
“呸!”初琳琳啐了一口,横了他一眼:“想得美!”
“那我走了?”傅松抬手看看时间,已经十一点半了,梁希这个时候应该睡了,只要自己小心一点,应该没事儿。
“走吧走吧!”初琳琳把他往门口推去,“我也累了,明天还要早起呢。”
傅松坏笑道:“要说累,我才累呢,你有什么累的?”
初琳琳不知道想到什么,娇嗔着:“要死啊!快走!”
傅松哈哈一笑,趁她不注意飞快地在她红唇上亲了一口,然后拉开门闪了出去。
下楼后,车子已经等在那了。
喻刚看到他出来后,连忙给他打开车门。
上车后,傅松想跟他解释一下为什么这么晚,但马上意识到自己才是老板,为什么要解释呢?
而且,他解释什么?告诉喻刚他酒店房间里加班到半夜?鬼都不信!
十几个小时没怎么休息,本来想闭上眼睛养养神,但不知怎么回事,一闭上眼睛脑海里便涌现跟初琳琳在一起时候的画面,根本静不下心来。
挪了挪屁股,让酸楚的老腰抵在靠背比较硬的地方,没话找话道:“老喻,在沐城还习惯吗?”
“习惯习惯。”尽管已是深夜,街道上空荡荡的,但喻刚还是小心翼翼地开着车。
他对现在的工作和生活非常满意,平时跟杨爱国轮流接送老板上下班,再就是给老板跑跑腿,简直不要太轻松,而且老婆孩子也都接过来了,住着三室一厅的房子,只要不出差,每天都能见到面,这样的日子以前连想都不敢想。
“你媳妇儿对工作有什么想法?”
“我是打算等明年闺女上学后再说。”喻刚说这话时底气十足,跟傅松出国大半年,出国补贴拿到手软,现在他也有七八万的存款,再加上每个月两千块钱的工资,他一个人养活一家三口不要太轻松。
傅松纳闷道:“我记得你闺女到上学年龄了啊?”
喻刚解释道:“我家那个今年才6周岁,我怕今年上学跟不上。”
傅松不以为然道:“又不是上高中,小学而已,有什么跟不上的?老喻,我跟你说,女孩子能早点上学就早点上学,上学早,毕业就早,将来年龄就是她的最大优势之一,同样的学历,同样的长相,同样的家庭,一个年纪大,一个年纪小,你说哪一个更好找对象?”
喻刚听傅松从上学问题扯到了谈婚论嫁,只觉得哭笑不得,他对闺女的印象还停留在奶娃娃的阶段,现在就扯结婚,实在太早了。
随即想到老板的儿子和那个叫依依的小姑娘,难道老板就是这么教育他儿子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虽然觉得老板有些“不务正业”,但喻刚还是把傅松的话放在了心上,打算回家跟媳妇儿好好商量一下。
“肯定是找年龄更小的。”
“就是嘛!男人都喜欢年轻的小姑娘,你说是不是?”
“这个……,应该是吧?”
“什么叫是吧?”傅松不满道,“男人其实是很专一的,男人8岁时喜欢18岁的姑娘,18岁时喜欢18岁的姑娘,28岁同样喜欢18岁的姑娘,一直到88岁,依然喜欢18岁的姑娘。你说我说的对不对?”
喻刚一脸懵逼,很想回头问问傅松:老板,您是不是对专一这个词有什么误解?
有心不想搭理他,但谁让他是老板呢,只能干笑两声道:“傅总,您这个说法挺有意思的。”
“有意思?这是有科学根据的。喜欢年轻,这是由人类基因决定的。年轻就代表着活力,年轻有活力的姑娘就意味着更健康的后代,所以喜欢年轻的姑娘,是人类的天性,是人为了更好地繁衍后代。就比如香江港姐选美吧,你真以为他们选的是美,呸,其实他们是在为香江的富豪们筛选优秀的生育机器。”
“啊?还有这事儿?”喻刚感觉很震惊,像是在听天方夜谭一般。
“其实女人也一样,不管多大岁数的女人,都喜欢年轻强壮的男人,就比如说香江的那些富婆吧……”
傅松就这么扯了一路,到家后,等他下了车,喻刚抹了把汗,哎呀妈呀,傅老板也太他娘的能侃了,以前怎么没发现他是话痨呢?
殊不知,他以前认识的傅松才是正常的,今天是特殊情况,因为跟初琳琳共享了鱼水之欢,虽然身体疲惫不堪,但精神却依旧无比亢奋,他这人一亢奋就话多,就像一些人喝醉酒后话多一样,都是一种病。
进门,放包,换鞋,低头在身上闻了闻,这才蹑手蹑脚地上了楼。
梁希和闺女并肩躺在床上,两个美女睡得正香。
用最快地速度洗了个澡,掀开被子一角刚爬上床,一双温软的胳膊便攀上他的腰。
“都几点了?怎么才回来?”梁希睡眼惺忪地问道。
“明天去市政府开会,有些事情内部得定下来。”傅松说起谎来脸不红心不跳。
前半句话是真的,明天要去跟市里领导商讨老城区旧城改造的事情,黄志刚和初琳琳正是为这事儿来的;至于后半句,那纯粹就是胡说八道了。
“黄志刚来了?”梁希像是随口一提,但傅松心里却咯噔一下。
“嗯。”他把梁希揽在怀里,不动声色道:“小初跟他一起来的,中午请他俩吃了顿饭。”
“早点睡吧。”梁希打了个哈欠,很快就没了动静。
只是,黑暗中,她内心深处并不平静,初琳琳那个小丫头今天来了,他又回来得这么晚……
算了算了,难得糊涂,至少他还知道回家,回家后马上就洗澡,这一点让她非常满意。
她现在对一些事情已经看得很开了,只要不影响到家庭,她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随他折腾去吧。
尽管如此,她还是有点不爽,不是对傅松,而是对初琳琳,以前自己真是小瞧这丫头了。
所以,第二天早上吃饭的时候,她一边给傅笑菲喂饭,一边像是随口一提,道:“昨晚你是不是说小初回来了?说起来好几年没见小初了,怪想她的,你看什么时候让她来家里吃顿饭。”
傅松抬头看了她一眼,见她神色如常,猜不透她什么意思,只好硬着头皮道:“行,我跟她说一声。”
梁希若无其事地笑了笑:“你不是九点市政府开会嘛,快吃吧。”
今天杨爱国开车,他这个人本身就不爱说话,再加上刚才被梁希突击了一把,傅松也没心思开口,于是一路无话到了市政府。
黄志刚和初琳琳也是刚到,看到傅松的车来了,初琳琳很自然地上前给他打开车门。
傅松抬头一看,不禁眼前一亮。
她今天打扮得极为正式,一身白色职业套装,上身是束腰西装,至于西装里面穿着什么,傅松没有透视眼,真看不出来;下身是及膝的半身一步裙,露出两截白莹莹的小腿,隐约可见肌肤下青色的血管。
并非什么人都适合穿白衣服的,有的人穿白衣服如沐猴而冠,而只有像她这样皮肤白皙的人,白衣服穿在身上才和谐。
昨天她一副小家碧玉的打扮,清纯可爱,眼下却成熟妩媚,让他一下子联想到了御姐,这种清纯与妩媚之间的转换,也就发生在她身上才会毫无滞涩之感。
对上傅松惊讶的目光,初琳琳唇角微微往黄志刚那边一撇,目光中饱含警告之意,“傅总,早啊。”
“嗯,早。”黄志刚还杵在一旁,傅松也不好跟她太亲热,跟黄志刚握手:“老黄,昨天休息的怎么样?”
“还行还行,呵呵。”黄志刚多少有些尴尬,身边这两个人尽管遮掩得很好,但昨天一下午和晚上都不见人影儿,用脚后跟想想就知道他们干什么去了。
傅松这时候也意识到自己的话似乎不是很妥当,扭头看了初琳琳一眼,只见她面带粉色,肯定是想歪了。
“傅总,黄总,初助理,你们来了。”
好在徐英的秘书李轩下来接他们,被他这么一打岔,初琳琳长长舒了口气。
傅松问:“今天会议是哪位领导主持?”
李轩道:“程书记亲自主持,周市长、徐常务、刘副市长都在。”
“徐常务?咱们沐城又来了新领导了?”傅松疑惑道。
李轩笑道:“傅总,您还不知道?徐副市长三月份被补选为常务副市长,常务委员。”
“哦,我师姐又升官了,怎么也不请客?不行,过会儿得找她算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