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老板被这位葛大人吓得,身子一缩,原本还算俊秀的脸庞上多出不少胆怯。他立刻躬身作揖,低声回禀道:“我的葛大人,您发这么大火干什么?不就是一匹马么,我再寻寻,寻到好的,给您送到大营里去。”
贾老板口中的“葛大人”,正是西洲杨部杨厦的鹰爪葛华。只不过几年过去,杨部早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自几年前与东梁那一场仗打败之后,杨厦率领残部与父亲汇合。那时杨部几乎等同于灭了部族,除了一些妇孺和病残尚存,余下的人全都死了。他们不是死在东梁的战场上,而是死在自己人的手中大部分士兵是被活活饿死的。
上一次擅自发动与东梁边境的战争,也是因为杨部惨遭天灾,无粮食生存,西洲朝廷又不给他们发放救济粮食,任其自生自灭,导致他们不得不打东梁的主意。
尽管败北之后,朝廷终于给他们拨发下粮食,可杨部却再也称不上是西洲边境上的一支劲旅。老杨将杨尚含恨而死,杨厦的哥哥杨峰,本应继承父亲统帅的位置。但杨峰却因为被徐墨卿伤的太重,差点丢了性命。这几年一直都在调养身体,根本无法统领全部,这残败的杨部只得让杨厦继承了。
杨厦是个不按章法办事的人,而且性子暴戾,做事狠绝,杀人如麻。按说这样一个人,是笼络不住人心的,偏他有一点好处,那就是只要是他部族里的人,他就是豁出性命也要保护。加上他之前豢养的一匹鹰爪,在暗中替他解决各种麻烦,扬威立名,倒让这位新首领,很快就凝聚住了人心。
几年过去,杨部周边的一些小部族已全部归顺于他们,还有很多生活在边塞上走投无路的人,也自愿加入杨部其中。因为杨厦对族人们承诺是:只要在杨部里一天,一辈子都是杨部的人。
杨部在西洲边境上再次发展壮大起来,而这一次杨厦也吸取了之前的教训,与西洲朝廷保持着较好的往来,比他父亲在那会儿,更变通灵活。所以西洲皇帝见他如此“懂事”,在年初刚刚加封他为“留夏侯”,让他正式镇守在与东梁的边境上。
平日里杨厦不用坐镇在留夏关,他们杨部的大本营要再往西边走一点。可毕竟是新官上任三把火,他总得亲自下来巡视巡视。留夏关对于他来说一点也不陌生,他与这城中百姓更是熟悉的很,就连那脚行老板,也与他在同一个桌子上喝过酒吃过饭。只不过那是七八年前的事情了。
葛华收住火气,问向低头哈腰的贾老板:“可是被东梁的女子买去了?”
“您英明,什么也瞒不过葛大人的法眼。”
“没见过几个西洲女子能驾驭烈马的,也就对面那帮东梁的糙娘们儿!”
这贾老板不知是哪里的勇气,脱口而出道:“那可不是个糙娘们儿,那可是位天生丽质的大美人儿,长的好看身手又好!啧啧啧,穿着男服也让人看得骨头一酥……”
贾老板忽然闭紧了嘴巴,因为对面的葛华正用一副“你找死”的表情乜斜着他。
葛华没有再与贾老板废话,茶水果然一口未喝,就掉头离开了脚行。
贾老板心神不定,哪里还敢再去城中玩乐,只好又待在铺子里发呆。可不到一个时辰,却又有人登门了。来人不再是葛华,但贾老板再无知也认得这些人的衣着打扮,他们是杨部的人!
为首男子提着一根马鞭走进来,大声说道:“贾老板,跟我们走一趟吧!”
贾老板双腿抖的比先前更加严重,他一边艰难地迈腿往
外走,一边哭丧个脸问道:“军爷,军爷,您给指个明话儿,小的我这到底是招惹上谁了?”
那为首男子一把将他推出门外,“嗦!”
不到二刻钟,贾老板已被人带到了驻扎在留夏关的军营当中。他被提溜到一处最大的营帐之中,营帐的主位上,坐着一位身穿一袭红衣胡服的男子。
那男子的头发贴着头皮编成一绺一绺的小辫儿,每一个小辫儿里都用红丝绾在其中。所有的小辫儿攒到头顶,再合起来扎起一根高高的马尾。他的脸颊处有两道显著的疤痕,一双丹凤眼阴鸷凌冽,薄薄的嘴唇更如刀锋。
“侯,侯爷……小人贾仁路见过侯爷。”
杨厦缓缓地抬起头,发出一声冷笑,富有磁性的嗓音开口道:“贾老板,不认得我了?”
贾仁路跪在地上不敢抬头,“侯爷……”
葛华出现在杨厦身边,他抱着胳膊笑道:“贾老板你紧张什么?我们侯爷问你话呢!”
“小人认得侯爷。”贾仁路磕磕巴巴回道。
“认得就好。”杨厦拿起身前的一个酒杯,喝了口酒,“起来吧,把你口中那个美人儿,跟我说说。”
贾仁路疑惑地抬起头,望了杨厦一眼,眼神才刚与他交汇上,吓得忙看向他身边的葛华。
“别磨磨蹭蹭的,快说,还要侯爷重复一遍吗?”
这贾仁路只得一五一十地将与燕归晚一行人描述一遍,不等杨厦开口再问,又将燕归晚从他手中买了份西洲地图,也一并交代的明明白白。
“我当时就觉得他们不像商人,侯爷,小的财迷心窍,他们可是那东梁的细作?侯爷,求您救救小的吧!”
杨厦思忖半晌,“那女子说她叫什么名字没有?”
“女的自称叫九灵,男的自称叫童生。”贾仁路老实交代道。
葛华向杨厦躬身叉手,请示道:“侯爷,我们怎么办?”
“你那匹烈马当真那么好?”杨厦没有回葛华,而是问向贾仁路。
“应该算是吧。那匹马算是这半年少有的,不知有多少人去我那脚行里,想将它驯服带走,摔骨折的怎么算也有十几个了。”
“派葛娇去追上,会一会他们,看看到底是什么来头。”杨厦下了命令。
葛华领命退了下去。杨厦缓缓起身,走到贾仁路面前,“起来吧,贾老板,跪半天了,腿不麻吗?”
“小人不敢。”
“你装什么?我小时候可没少跟在你屁股后面吃酒玩乐。”
“不一样,那不一样了。”
杨厦一手将贾仁路薅起来,一只手肘架在他的脖子上,笑道:“你再跟我说说,那个美人儿还有什么特征?”
“小人该说的都已经说了。”贾仁路双手在衣衫上刮了刮,“那小娘子长得翦水秋瞳英姿飒爽,但……”
“快说!”
“她锁骨下方有一条疤痕,很长,应是刀剑所伤。小人当时看见时,心里也震惊半晌,想她应是上过战场之人。可也仅仅是转瞬一念,并未深究。”
“你在人家相公面前,怎么做到看的如此仔细?”杨厦好奇地问道。
贾仁路猥琐一笑,“她俯下身跟她相公一起查看地图时,小人偷瞄见的。”
杨厦反手敲了他几下脸皮,戏谑道:“贾老板真是下流啊!”
贾仁路“嘿嘿”傻笑起来,杨厦已将手肘收回,脸色也变得严肃起来,“行了,你滚吧。以后再敢乱卖
地图,当心我扒了你的狗皮。”
贾仁路双腿一软,又跪了下去,给杨厦磕了好几个头之后,才跌跌撞撞地跑出去。
杨厦重新坐了回去,不自觉的摸了摸胸口,几年前的那一幕再次浮现在眼前。
那日,他们杨部中了东梁的埋伏,节节败退。他欲亲手将人质燕归晚手刃,却始终下不去手。他的手下葛娇毫不犹豫地替他刺了一刀,燕归晚的胸膛登时就被刺穿了,那鲜血不住地流淌下来,沾满了他的手掌。
千钧一发之际,燕归晚口中的“墨卿”居然劫持下杨峰,出现在他们面前。
燕归晚在他怀中痛苦地哀求着,求他放了自己,她不想死了,她的夫郎来救她了。
想到这里,杨厦奋力将手中的酒杯捏碎。上过战场的女子、胸前的伤口、一身的好身手,还有那令人难忘的清澈眼眸……
燕归晚,会是你吗?你真的来西洲了?冤家路窄,你居然敢来到我的地盘?
且说燕归晚一行人从留夏镇出来,一路向南驶去。路上走走停停,也算游山玩水,只可惜这山水还是一副“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景象。
燕归晚骑在马背上向远方眺望,“还要往南走多远,才能换个景儿瞧瞧?”她没精打采地蹬了两下马肚子。
徐墨卿骑着马走到她身旁,抚慰道:“晚儿这是看腻了?别急,过两日就能走出去了。”
燕归晚没有理他,鼻子嗅了嗅,又向四周望去,“好香的酒啊,这是什么酒?”
她快马加鞭寻了起来,徐墨卿也立刻加快了马速。燕归晚随着酒香,七绕八绕来到一家小酒肆跟前停下。但见这酒肆开在山野之中,也应了那句:“酒香不怕巷子深”的谚语。
徐墨卿跟在身后摇头,虽然燕归晚不曾贪酒,但下来喝几杯怕是跑不掉了。
主仆四人走进酒肆中,找了个空位坐下。正值当日午时,酒肆里聚集着三三两两的客人。
那店家酒保走上前来,欠身问道:“几位客官,想要点什么?”
“就是这个香,满屋子飘散香味的是什么酒?”燕归晚露出垂涎已久的模样。
不等酒保回答,邻桌一位身穿黑衣,头顶戴着黑色帷帽的女子,淡然道:“秋露白。”
燕归晚望了一眼那个女子,颔首道:“多谢。”继而又向那酒保道:“那就秋露白,先上来一坛。”
这秋露白的确好喝,不知不觉燕归晚已饮下去三杯。徐墨卿直将酒坛推开,往她的碗中夹了些菜,“晚儿,不许喝了,要赶路的。”
燕归晚有些失望地看着被徐墨卿推到一边的酒坛,顺从道:“那好吧。”
主仆四人安静地吃着饭,不远处一桌客人神秘兮兮道:“你们听说了吗?樊大官人的独子前两日死了!”
“可是那樊家村首富樊甲之子?”同桌另一个人问道。
“正是,正是。”
“怎么死的?我听说那樊大官人就那么一个儿子!”
“传言是病死的,樊大官人为了这个儿子,没少求医问药,散尽万贯家财,末了还是没能保住他儿子的命。”
“真惨啊,那樊大官人也是一方善人,怎就断子绝孙了呢!”
正将此时,另一桌客人也凑了过去,附和道:“哎,这事你们也听说了?”
一时间酒肆里议论纷纷,燕归晚拉过徐墨卿,厌恶地向后瞥了一眼,道:“哥哥,我吃饱了,咱们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