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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徐蓁蓁与傅冬青一同虐了(一更)(1 / 1)

十月十九号,晚上七点,时瑾的车停在了秦氏酒店的门口。

傅冬青一袭宝蓝色的长裙,长及曳地,修长的脖颈上,佩戴了同色系的宝石项链,头发编在耳后,别了半圈浅蓝色的花饰,与裙摆上丝绣纹路的颜色交相辉映,化了淡妆,眉眼含春,带了淡淡古韵的温婉,又不失现代的风情。

她提着裙摆走下阶梯,浅笑嫣然。

车窗滑下,时瑾坐在后座,黑色正装,神色疏冷:“可以走了吗?”

傅冬青颔首:“可以。”

等了片刻,并未等到司机来替她拉开车门,她倒也不介意,伸手去拉后座的车门。

礼貌却清冷的嗓音制止了她:“我的狗坐在这了,你坐前面。”

这时,车窗里顶出来一个毛茸茸的脑袋。

“汪!”

白色的博美犬扒着车窗,冲着傅冬青叫唤,胖乎乎的小狗,竖着耳朵龇牙咧嘴,奶凶奶凶地嗷嗷叫。

这狗倒生得漂亮,与它的主人一般,十分贵气。

傅冬青瞧了两眼那博美犬,坐到了副驾驶,将长长的裙摆整理好,才关上车门,对主驾驶的司机点了点头,回头问时瑾:“你喜欢狗?”

主驾驶的秦中启动了车,黑色的宾利缓缓驶出。

片刻后,听到时瑾的回答:“不喜欢。”垂眸,瞥了一眼坐得老远的狗,他神色柔了几分,“我女朋友喜欢。”

见时瑾爸爸脸色温柔,姜博美得意忘形,扑过去:“汪。”

时瑾眉心微拢:“姜博美,坐好。”

好严肃……

它缩了缩爪子,收回来,乖乖趴着,挠座位,很委屈:“汪~”妈妈不在,它不敢放肆,怕爸爸家暴它。

傅冬青问道:“它叫姜博美?”

时瑾望着车窗,清俊的轮廓倒映在车窗上:“嗯,随我女朋友姓。”

三句不离女朋友。

傅冬青便也自然地问:“为什么请我当你的女伴?姜九笙呢?”她抬起头,从后视镜里看时瑾的脸。

这张脸,无论看过多少次,还是会惊艳。

时瑾嗓音清润,有问必答,周到客套:“她已经到了,秦行也在那。”

因为秦行在,所以和她捧场做戏吗?

傅冬青敛眸,遮住了眼底的失落:“你送的礼服我很喜欢,谢谢。”

“不用客气,是我的秘书挑的。”

他如是回答,垂着眼,睫毛长而浓密,竟柔软得不像话,冷峻的神色便也添了一抹温和,他伸手给旁边的博美犬整理脖子上的领结,博美很乖,一动不动,毛色很白,他的手指也很白,骨节纤细,修长精致。

他真像罂粟,很美,也很危险,沾染了,还会上瘾。

之后,一路沉默。

宇文家所在的别墅区环山而建,独楼独户,都带有花园与前后院,是江北有名的富庶区,占地面积很大。

这会儿,华灯初上的时辰,别墅里觥筹交错,宇文家请了专门的酒会侍应,红酒鲜花、管弦乐声,好不奢华气派。

姜九笙兴致缺缺,拿了一杯饮料,依着桌子品尝那些摆放讲究的精致甜点。

“你怎么没和时瑾一起?”谢荡走过来,穿深蓝色的西装,领带也不好好打,松垮垮地挂着,一头自然卷的羊毛小卷发被他的造型师弄成了心形刘海,清俊得不行。

姜九笙用叉子,戳了颗葡萄吃,说:“他有事情要办。”

谢荡直接用手,从她盘子里抢食:“不来了?”

“他会和傅冬青一起。”她神色平常,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谢荡手里捏的圣女果一滑,滚到了地上,瞥了姜九笙一眼,一副‘瞧你那没出息的样’的表情:“笙笙,你脑子被门夹了?”他顶了顶牙,不爽,“傅冬青是个小婊砸小绿茶你又不是不知道。”时瑾那么招人,也不看着点,被抢走了看你哭不哭!

姜九笙笑了:“谁教你说的小婊砸小绿茶?”

他平时也说粗话,只是这‘小婊砸小绿茶’,他真没骂过,很是社会啊。

谢荡似乎也有点懊恼:“被你的脑残粉洗脑的。”

姜九笙反应了一下:“墨宝?”

嗯,是墨宝的说话方式,很糙很社会。

谢荡嗯了一声,说到这里,心情有点烦躁:“她成了我江北粉丝后援会的副会长。”那货,说话一套一套的,潜移默化地容易被她洗脑。

姜九笙诧异了:“她不是你的黑粉吗?”居然晋升得如此之快……

“正会长是谢大师,他亲手提拔上来的,谈墨宝现在是他的左膀右臂。”他能怎么办?他也很无奈!一想到谈墨宝粉姜九笙那个架势,他都巴不得那是个黑粉。

姜九笙忍俊不禁。

谈墨宝啊,就是有种魔力,没做什么轰轰烈烈的事,却总能在人的生活里无孔不入,然后一想起来,会笑。

谢荡越想越烦躁,抓了一把头发,心形刘海乱了。

“笙笙。”

“笙笙。”

姜九笙闻声看过去,徐老爷子正冲她招手:“笙笙,荡荡,”老人家穿着深青的中山装,很精神,“过来这里坐。”

别墅的前院里,摆了几张桌子,桌上放了香槟玫瑰,还有叠好的口布,因为徐蓁蓁的关系,徐家人基本都来了,坐在一桌,不像其他宾客,忙着应酬奉承,徐家人就坐一桌,吃酒品茶,十分遗世独立。

姜九笙走过去,喊了声:“徐爷爷。”

徐老爷子热情地招呼姜九笙和谢荡坐,除了徐蓁蓁和徐平征外,徐家人都在,苏倾以‘徐青久男朋友’的身份,也坐在了那一桌。

老爷子问了谢荡几句谢大师的近况,便转头问姜九笙:“博美爸爸呢?”

姜九笙答:“他稍后就过来。”

徐老爷子剑眉一拧:“居然让你一个人落单,太不像话了。”老爷子最近心情都不好,一点就着,不满地抱怨了,“哼,现在的男人啊,都是大猪蹄子,警局那个也是,不是什么好东西。”

再看看笙笙,看看瑟瑟,都是多可爱的女孩子,真是鲜花插在了牛粪上!

网上说得没错,男人就是大猪蹄子。

姜九笙哑然失笑,斟了一杯茶递给徐老爷子,说道:“霍队是个很不错的人。”想必是老人家知道外孙女背着他交了男朋友,心里不畅快。

徐老爷子立马问了:“笙笙你也认得那个警察?”

“嗯。”

就他被蒙在鼓里!老爷子更不爽了:“他是哪个分局的?”

这幅气势汹汹的样子……

姜九笙想了想,有些为难,不知道该不该说。

徐青久替她解围了,直接把人供出来了:“江北市分局的。”

市分局啊,改天一定要去蹲他,徐老爷子心里有了盘算了,然后冲着徐青久翻了白眼:“搂搂抱抱的,你一个大男人能不能注意点形象!就算大家都知道你是弯,众目睽睽下,也别太明目张胆。”

徐青久:“……”

他爷爷真是越老越皮了。

老爷子不畅快,又怼了一句:“你这个大猪蹄子!”然后转头,慈祥了不少,“苏倾,你说是不是?”

苏倾立马道:“是!”她扭头,面无表情看徐青久,然后拍掉他放在她腰间的手,“把你的猪蹄子拿开。”

徐青久:“……”他媳妇最近和老爷子处得越来越和谐,和他这个男朋友越来越不和谐了。

这时,徐蓁蓁挽着徐平征过来了,见姜九笙也在,徐蓁蓁神色诧异,话冲口而出,声调高了不少:“你怎么在这?”

姜九笙没回,只是对徐平征点头问好,徐平征熟络地喊她笙笙。

徐蓁蓁脸色不太好。

老爷子就说了:“我让笙笙坐过来的。”

徐蓁蓁咬了咬唇,连忙解释:“爷爷,我没有别的意思。”

难道他有别的意思?徐老爷子默了,他跟这个孙女有沟通障碍,说不到一起,转头和坐在身边的姜九笙聊:“笙笙,那个就是时瑾的父亲?”中南的土霸王?

秦行今天没有带女伴过来,身边跟了一个男人,精神矍铄,正在与人应酬。中南秦家的秦爷,难得受邀来了江北,不少人围着,只盼刷了人情。

姜九笙应了:“是的。”

“笙笙啊。”徐老爷子有话要说的样子。

“嗯?”

老人家欲言又止,瞧着了秦行几眼:“你还是再考虑考虑吧。”秦家一看就是土匪窝,时瑾那个爹一看就是狠角色,身上戾气重得很,总之,他是怎么都不相信秦家洗白了,混迹道上的家族,他觉得不适合笙笙,突然问,“你觉得我们青舶怎么样?”

他是真喜欢这个小辈,要是能拐进自己家,就圆满了。

徐青舶猝不及防,被呛了一口酒:“咳咳咳……”

姜九笙客观地回了老人的话:“徐医生人很好。”

“是吧,就是老了点。”老爷子自圆其说,自卖自夸,“不过,男人老点才会疼人。”

徐青舶:“……”才刚过三十,如狼似虎如花似玉的年纪,怎么就老了。

儿孙婚配问题,通常是老人家最热衷的,乱点鸳鸯谱什么的,习惯就好:“笙笙,你是喜欢医生吧。”

姜九笙硬着头皮点了头。

徐老爷子故作惊讶:“正巧,青舶也是医生。”

这个老小孩啊,徐青舶有点头疼了:“爷爷,你挖人墙角,也别这么光明正大啊,我和时瑾是同事兼同窗。”

自从知道时瑾是秦家的人,徐老爷子就开始在心里给他打叉叉,老话说的好,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

何况,秦家打打杀杀的,真不适合笙笙的性子,很不放心啊。

老爷子觉得孙子说得也有道理,他就不光明正大地挖墙脚:“笙笙,我扫你微信吧,我们私下说。”

姜九笙and徐青舶:“……”

知道老爷子只是玩心重,也没别的恶意,徐青舶也就一笑而过,玩笑说:“爷爷,你这样搞我很没面子啊。”

徐老爷子毫不客气:“闭嘴,你这个大龄剩男。”

大龄剩男徐青舶:“……”

话题到此结束,因为时瑾来了。

他抱着一只雪白的博美犬,目光清润,气质雅致,他走在前头,傅冬青跟在后面,隔着几步距离,傅冬青的嘴角始终挂着淡淡的笑,目光自信,举止大方,举手投足一颦一簇间都透着优雅。

看上去,好一对璧人。

徐老爷子觉得碍眼得不得了:“博美爸爸怎么和那个女人在一起?”他刷过微博,这个女人一门心思和笙笙作对,根本不是什么好人。

他有种娘家人看女婿的感觉,越看博美爸爸越不舒坦。

姜九笙解释:“有原因的。”

“笙笙,你别为他开脱了。”老爷子认定了,“他就是大猪蹄子。”大猪蹄子这句网络俗语,老爷子是跟瑟瑟爸爸学的,觉得是真理。

那边,秦行已经走到时瑾跟前了,拄着拐杖,要仰头才看得到时瑾的脸,秦行薄怒:“这种场合,你抱只狗来像什么样子。”

姜博美扭过头,对秦行龇牙:“汪!”

“别闹。”时瑾拍了拍博美犬的脑袋,音色微沉,“乖点。”

姜博美立马耷拉下耳朵,往时瑾手臂里缩了缩,软绵绵地:“汪~”

一人一狗,倒十分默契。

可秦行忍无可忍,逗狗遛鸟向来为他所不喜,何况是大庭广众之下,他秦家的当家的,这个样子成什么体统,怒道:“还不把这畜生放下去!”

姜博美是听得懂畜生的,耀武扬威地对着面前的老头挥爪子。

时瑾脸上是一贯的不喜不怒:“我不看着它,它会闯祸。”

秦行不以为意:“一只畜生而已,能干什么。”

时瑾便没有再说什么,把手里的狗放下来。

姜博美一落地,扭头就去咬傅冬青的裙摆。

“汪!”

傅冬青吓得花容失色,叫了一声,连忙手忙脚乱地去扯裙子。

那狗狗似乎特别喜欢那条裙子,叼着裙摆叫唤。

“博美,”时瑾开口。

姜博美扭头。

他说,神色微冷:“过来。”

姜博美打了个哆嗦,乖乖到时瑾脚边去了,眼睛还盯着傅冬青那曳地的宝蓝色裙摆。

那个味道……

它拱拱鼻子,嗅了嗅,就是那个味道啊。

时瑾转身,眸光略带歉意,他说:“抱歉傅小姐,我的狗似乎不太喜欢你,为了避免它伤到你,可能要麻烦你站远一点。”

傅冬青脸色一阵青一阵白,好不精彩。

时瑾俯身,抱起狗狗,转身离开。

她正欲跟上去,迎面而来的人突然闪身,手里的红酒杯滑落,一杯酒满满当当全洒在她的裙摆上。

对方退开几步,低头说:“抱歉。”

傅冬青蹙了蹙眉,抬头,只见一个年轻的青年,穿着正装,气质清俊,只是发色灰白,少了几分沉稳,多了些桀骜的少年感。

傅冬青压了压心头的不悦:“没关系,只是脏了裙摆而已。”

拖地的裙摆,被酒渍染深了颜色,只是裙摆很长,坠在身后,若不注意看,倒没什么异常。

青年似乎要说什么,身后秦行喊他:“明珠。”

他回头。

傅冬青稍稍诧异:“你是秦明珠?”她自然听说话秦家的九少,唯一一位与时瑾交好的秦家少爷,只是秦明珠是电竞职业选手,她去过秦家多次,却从未见过面。

他父亲说,与她联姻的,只可能是三位,时瑾,大房的秦明珠,还有二房秦霄周。

她没放在心上,只认时瑾。

秦明珠淡淡‘嗯’了一声,便没有说什么了,去了秦行身边。

“江北的企业家都在,你跟在我身边,认认脸。”秦行语气不容置喙。

秦明珠兴致不大,神色怏怏,眼里带着倦意:“不了,我队友喊我双排。”

秦行:“……”

那边,时瑾抱着姜博美,走到了餐桌前,用盘子装了一块牛排,放在地上给姜博美吃,他起身,手自然地落在了酒桌上,放了一支小巧的医用安瓿瓶,里面装着透明的液体。

他神色平常,说:“药效只有半个小时,把握好时间。”

秦霄周依着桌子,目光不动声色地扫过四周,也没看时瑾,目视前方:“这么明目张胆,事后秦行能饶了我?”

一旦秦行察觉,他这个‘主谋’,第一个要被搞。

时瑾声调缓缓,不咸不淡地说:“顶多打断你的一条腿。”

“……”

都二十几岁的人了,时瑾怎么还和小时候一样蛮横霸道。

秦霄周磨了磨后槽牙:“我不干。”谁愿意当背锅侠谁去!

时瑾似乎料到了,神色处之泰然,不疾不徐地说:“你和傅家联姻也好,免得惦记不该惦记的人。”

秦霄周募地扭头看时瑾。

他居然知道……

如果他不把傅冬青弄到秦行的床上,估计时瑾就会把傅冬青弄到他床上,时瑾这个人,一向阴险,关键是脑子还好,尽玩阴的。

秦霄周舔了舔牙,伸手拿了桌上那瓶药,放进西装口袋里,磨牙切齿地说:“你这么卑鄙无耻,姜九笙知道吗?”

时瑾抬眸,目光像两道冰凌:“我卑鄙无耻她也只喜欢我。”

他还洋洋得意地炫耀!

秦霄周:“……”

无语凝噎了,他竟不知道,时瑾居然这么幼稚!实在气人,他甩头走了。

秦霄周一走,秦明珠就过来了。

“一杯酒够不够?”他问,声音低低的,因为熬夜没睡好,带着鼻音,“红酒的挥发性不强。”

“够了。”时瑾抽了几张纸,蹲下擦姜博美吃的脏兮兮的嘴,拧眉,有些嫌恶,随口与秦明珠解释,“她裙摆上的药是高浓度的。”

他亲自配的药,做了蒸馏处理,即便是酒精浓度不强的红酒,也足够将药效挥发出来。

秦明珠稍稍放心,目光瞥了一眼正搂着个婀娜多姿的秦霄周,难得生动地翻了个白眼:“秦霄周靠得住吗?”

时瑾只说:“他没有表面上那么蠢。”

也是,秦家的儿子,要是蠢,活不到这个年纪,更何况秦霄周是秦家人里活得最潇洒快活的,他在秦明立的眼皮子底下吃喝玩乐了十几年,还相安无事,可见,可该学的,他也都学了,也都会了。

秦明珠捏捏眉,有点困,说:“你去六嫂那吧,我来盯着那个姓傅的。”

“嗯。”

时瑾给姜博美擦了几遍爪子,还喷了点他随身带着的消毒液,才抱着它,走去姜九笙那里。

姜博美一见妈妈,兴奋地直叫唤:“汪!”

姜九笙摸了摸博美的头,问时瑾:“事情都处理好了?”他要做的事情,她都知道,时瑾不瞒着她。

“嗯。”

时瑾搬了个椅子,放在姜九笙与谢荡中间,自然而然地挨紧她坐下,复而对徐家的各位点头问候。

姜博美在徐家寄放了许多次,徐家人对时瑾都熟悉,熟络地问好,顺便逗逗放在了桌上的姜博美,姜博美叫得欢,气氛很融洽。

不过,徐老爷子哼了一声,突然问道:“我听说你爸讨了好几个老婆。”

时瑾有礼貌地回话:“明面上是三个。”

明面上,也就是还有背地里。

二十一世纪里,居然还有秦家这样的家族,徐老爷子听着都觉得愤懑:“这种人就该判重婚罪关起来。”

徐老爷子是军人出身,也搞了几年政治,是正正经经的白道,秦家却刚好相反,道上起家,这几年还好点,前些年可是什么都做,秦行势力大,都动不了他。

老爷子对秦家,自然没有一点好印象,他也是经过世面的,知道那种刀口上舔血的人有多狠辣,视人命如蝼蚁。

他喜欢笙笙这小姑娘,替她忧心呐。

时瑾解释:“都没有结婚,不符合婚姻法里的重婚罪。”

大猪蹄子!

徐老爷子一边摇头一边咋舌:“博美爸爸,你可别有样学样。”

“不会的,”时瑾说,“博美只有一个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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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阅这边同步总不准时,建议晚上九点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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