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记者尤其想弄清楚程贵阳作为一个市委书记最信任的秘书,关系密切,如何令人难以置信地变成了这个样子。
“请问,”一个女记者站了起来,在明亮的灯光下抛了抛秀发,她那身雪白和金黄相间款式新颖的服饰,映衬着她的光滑肌肤,脖子上的精巧项链和手指上的宝石戒指,闪着银色和蓝色的光芒。“据未经证实的消息透露,程贵阳带人进入别墅作案的真正目的并不是抢-劫而是报复领导,程贵阳作为一个市委秘书,还是作家,他为什么要这样干?您能告诉我们原因吗?”
“这个,”新闻发言人刹那间感到这个女记者有来头,直觉提醒他要小心提防。“请原谅,由于案情复杂而重大,有些问题不能回答。”
“如果说不是抢-劫,那么警方搜出的二百多万怎样解释?”
“您个人认为程贵阳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现在的情况怎样?”
“对程贵阳这个人,过去我仅仅是知道,并不认识,只知道他的文章写得不错,市委主要领导也很重视他。”发言人说,“根据审讯情况来看,他的同案——既吴荣贵和向左志两人对专案组和讯问人员乃至人民政府有明显的不信任和敌视的心理活动,是基于其错误认识基础上的情绪情感状态。
“他们平时的表现就容易情绪冲动,行为暴躁,缺乏理智控制。没下岗时对领导或公开对抗,出言不逊,反诘顶撞;即使归案后面对审讯他们或对关键情节矢口否认,极力狡辩;或喊冤叫屈,发泄不满;或对审讯表示不感兴趣,懒懒散散,对讯问人员的问话反应冷淡,漫不经心,甚至不予理睬,使讯问陷入僵局。
“这一点,也许就是他们能够突发性地结成团伙犯罪的动机和根源。我们分析产生的原因:一是受反动思想支配;二是受反社会心理的支配。归案后,有罪不知罪,而产生的愚昧对抗;有时候由于侦查、看守人员某些措施或者言语失误,导致和激化犯罪嫌疑人的对抗心理;还有,就是因指控不实而对抗。”
“他们有幕后指使者吗?”有记者问。
“据说此案与一名代表有关,是这样吗?”
“不。”发言人摇头,肯定地回答:“没有。”
他说:“这起事件的主要策划和参与者,已经查明就是程贵阳。侥幸心理,这个概念,是他自以为可以逃避法律惩罚的自信感,也是他对自己罪行暴露程度和案件结局的一种认知心理状态。所以案发后,他并没有逃走。程贵阳的侥幸心理从其作案时起一直延续到讯问中。”
“那么,他到底为什么这样干呢?”
“是啊!”有记者追问,“据说被害的罗书记一直对他不错,很信任,个人关系也很好,如何解释他对‘恩人’采取这样不近人情,甚至恩将仇报的疯狂举动呢?”
会场一片静寂。
发言人沉重地点点头。
片刻,他说:
“应该说,有很深的社会原因吧。这也正是警方感到有些困惑不解之处。程贵阳本来生活得很好,有一定身份,从怀疑这个人,到抓获这个人,讯问人员始终保持全面而具体地了解整个案情,摸清程贵阳和其他犯罪嫌疑人疯狂与侥幸的根据,在此基础上,再有针对性地研究破除侥幸的方法和步骤。
但是,到目前为止,他们大概连自己也说不明白,他们只是有一种愤怒或仇恨无法发泄,自恃作案手段高明,侦查机关不可能掌握其犯罪证据。这一点又说明他们是愚蠢的,关键是专案组在审讯中技巧地使用了掌握的证据。
对这三个相信攻守同盟牢不可破的犯罪嫌疑人,讯问人员在设法破除其攻守同盟的同时,有时巧用离间计,使他们相信攻守同盟已被破除。对幻想获得外力干扰或者庇护的程贵阳,专案组及时切断他的社会联系,多次变换羁押地点,最终打破了其幻想。”
“请问,枪支找到了吗?”
“是的!”
“这是审讯双方经过激烈的心理战,最后讯问人员战胜程贵阳和吴荣贵、向左志三名犯罪嫌疑人,使其交代罪行的重要阶段。
“应该指出的是,这一阶段三名重大犯罪嫌疑人的防御体系虽然已经崩溃,但是畏罪心理和侥幸心理并未彻底消除,它仍然会使一部分犯罪嫌疑人不能做到彻底交罪。后面又出现了多次反复。
“但是,不管怎么说,他们供述的心理动因是因为接受规劝也好;还是情感供述、文饰供述、理屈词穷的供述或信任供述也罢,他们现在都对22号别墅灭门惨案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这很重要。”
新闻发布会之后,传来消息:由于种种原因,公安局报请刘海洋当副局长的事泡汤了。这是许多人没有想到的。
那天,电话突然响了,很顽固,一直响,正在忙碌的支队长不得不停下手里的活接听。
“刘支队,有情绪啦?”
“嗯?”刘海洋莫名其妙,他听出是女记者柳雅致的声音:“什么事?”
“副局长啊!我刚刚听说。”
“噢……”刘海洋拉长声音笑道:“我当什么事呢!无所谓。我当警察那天也没想到能当上支队长,副局长就更不敢想。报不报,是局里的事,批不批是领导的事,我没感到什么。张铁山他们有思想,有头脑,又都是接受过高等刑警学院专门教育和训练的人,素质比我高一大块。我领着他们干的这几年,也从他们身上学到了不少东西。到支队长这一步,我知道在我已经到头了,我知足。往后,这个城市的刑事侦查应该交给他们了。”
电话那端柳雅致叹了口气:“会不会跟我有关?”
“怎么扯上了你?”
“听说你帮助我采访,市领导很不满意。”
“哦!”支队长一口否认:“没有的事,别听别人瞎说。”
……………………
转眼就到了初春时节。好像经过了一场地震一样,主震之后又经过几场余震,滨江市经过漫长的等待和调整,市委书记灭门案渐渐尘埃落定。
3月10日一早,沉寂多时的《滨江都市报》突然再度火势起来,一时间,当日的报纸上午就被抢购一空,颇有洛阳纸贵之势。在那一天的报纸上,头版头条刊登的是女记者柳雅致撰写的文章,整整一版,通栏标题是《为社会情绪异变把脉》。
总有一种真实令人关注。
女记者追踪市委书记灭门事件数月,在几乎采访了她所能采访的任何人——警方、程贵阳、吴荣贵、向左志和一些部门之后,结合自己的思考写出了一篇振聋发聩的文章。有观点,有关注,有痛楚。
在她新的文章中,用“把脉”一词(将老中医的医学术语用在分析社会身上似乎不太地道,当然也许恰如其分,当然她把的不是一般肚子里是否有喜或头疼脑热的脉),让人感到新鲜。
翻阅一下《现代汉语词典》我们知道,健康的成年人安静时一般每分钟脉搏次数是60-80次,感冒发烧或沉疴在身则会发生微妙或巨大变化。
这些年来,所见所闻天朝人,富裕倒是比一穷二白时候富裕了,脉象却是越来越紊乱复杂。出现这种脉象原因很多,如果说解放后一系列,如土改、四清、三反五反一直到“史无前例”的文-革是引起“人体”高烧不退,甚至把人彻底给烧糊涂了是社会病变直接诱因的话,那么,一夜之间国门洞开,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改革开放”政策则来得更为突然,手舞足蹈间一些农民富了又穷了,最终是官商子弟先钻空子,占尽先机,成为不容置疑的新富翁、新洋人、新贵族和新旧交替的时代宠儿。
这样说,绝无诽谤攻击改革开放政策之意,政策无疑是好政策,只是之前混乱了几十年,缺乏新政的经验和章法,用中医的话讲大概就是快慢、强弱、深浅与常规有异,即所谓浮、沉、迟、数异常之意,若是调理得当,自然是风调雨顺,国泰民安;调理不当,人则精神萎靡,国则蹒跚如一盘散沙。
女记者在《为社会情绪异变把脉》中写道:
纵观整个事件,令人痛定思痛。剧烈的变革时期,个体与群体,两种脉络变化莫测,相互作用。
就在这一惊天命案发生之后,我们注意到《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对南方粤、沪、苏、浙等发达地区进行社会矛盾调查时发现,一些地方的社会矛盾呈现出‘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特殊现象:社会冲突的众多参与者与事件本身无关,而只是表达、发泄一种情绪。
‘无直接利益冲突’现象引起专家、党政干部的普遍担心,他们认为,这首先表现为群众利益从广义上看受到损害的情况比较多发,进而导致社会情绪异变;其次,‘无直接利益冲突’本身的化解非常困难,只能治标,难以治本。有关专家进而分析,一些地方负责干部的责任心流失,是引发这种现象的根源,也是解决此类问题的关键。”
这份全国影响很大的新锐传媒文章,最先将忧虑深沉的目光与社会责任良心捆绑,奉献出《我国出现无直接利益冲突现象参与者只为发泄》(2006年10月17日)这样一篇向高层和社会发出警示的文章。
虽然文章与制造我市特大命案事件的程贵阳、吴荣贵、向左志三名重大犯罪嫌疑人无关,但从另一角度讲,上述文章让我们看到了人所共知的一些社会现象。
为什么会这样呢?
文章没有给出答案,但是,“一些地区的社会矛盾事件中出现‘无直接利益冲突’的苗头,不少参与群体事件的群众,本身并没有直接利益诉求,而是因曾经遭受过不公平对待,长期积累下不满情绪,借机宣泄,其隐藏的风险不小,必须探索经济手段以外消解社会对立情绪的途径。”
这样说,例子随手可得。而程贵阳等人刻意制造的市委书记灭门案更是如此。
这些年来,老百姓的日子普遍好过了,但好象又都憋了一肚子气,呼声最为强烈,而且已经持续了很多年的应数贪官污吏和某些地区政府不作为为最。
原来以为是干部政策或者涉及到某种形象所以不容更改,事实却表明,干部变脸其实异常简单,不过就是上头表一下态的事。
非不能为,实不为也。
平日,专门为顺应“主人”的旨意而让干部变脸既不可能,趁着上头指示的机会捎带满足一下大众的呼声,自然成为百姓开“公仆”权力玩笑的唯一出口——这究竟是怎样的一种情绪态度呢?
在滨江市一些官员(包括村霸之类的村干部)傲慢与固执,只能有两种解释,要么是委任,标明只唯上;要么是差额“选举”,不必担心仕途受到影响。长此以往,这种不拿群众利益当回事的倾向越来越明显。一旦有发泄机会,大家不一哄而起才怪!
“现在最难办的是,没有直接利益诉求的人与有利益诉求的人搅合在一起,一小部分群众因为利益要求采取集体行动,周围几十几百人围观、起哄。扔向警察(官员)的石头,常常来自围观者,而不是群众本身。”
应该说,程贵阳就是一例。
这个当过十二年市委秘书的人,本身又是作家,生活本来很优裕很体面,但他为什么突然袭击般勾结他的战友做出如此令人难以置信的罪恶昭彰之罪案呢?
不满情绪也在一些“精英阶层”蔓延。记者采访中发现,“一些社会公认的强势群体竟然也自称是‘弱势群体’,包括企业主、机关里的处科级干部、企业里的工程师、学校校长等等。”
长期以来,滨江市社会沉疴严重,为缓解社会矛盾,贯彻中央精神,各委办(局)曾多次表示:公民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拨打电话投诉,有关部门将做到有诉必应,给者(投诉者)一个满意的答复。
然而,许多公开的投诉电话都形同虚设,有等于无,即使接通了也大多是一推六二五,态度生硬,毫无耐心与责任可言,冷落了一颗颗求助的心,既然“投诉无门”,谁又敢相信“有诉必应”的诚意?又何谈对人民生命财产或人命关天大事视若父母的承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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