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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情窦初开(1 / 1)

马啸风初中读的是舅舅那所学校,程杰跟姐姐商量后把小马接到了镇上和自己一起住,只在周末时才回到村里陪母亲和妹妹。小马早就期盼着离开高家,眼不见心不烦,免得见天跟老高发生矛盾让妈妈为难。

马啸风住到镇上最高兴的莫过于王海涛,早从小学起两人就好得像一个人似的。那时候两人还不在一个学校,这成了同班同学,住得又近,那可真是成天天粘在一起,程凯就是那个时候成为了两人的跟屁虫。初三那年的某个周末,在拳馆训练完后,马啸风和王海涛骑着自行车带着程凯和高菲窜到河边的桃林偷桃吃。吃得肚皮溜圆时王海涛突发奇想,提议要和小马结拜为兄弟,小马欣然同意。说干就干,找了几块石头垒了个香案,没有香,王海涛就用香烟代替,王海涛初二的时候学会了吸烟,为这没少挨他爸的板子。小马曾经也学过,可他受不了那股呛人的味道,从此放弃。

“风哥、涛哥,我也要拜。”

“去、去、去,小屁孩滚一边玩去。”

小胖子一把将忙不迭跪在身边的程凯拎起,把他推到高菲身边。然后重新在小马身边跪下,学着电视里那样,每人点燃三支香烟,虔诚的焚香祭天,向上苍诉说着结拜的誓言。

就这样,程凯含着泪、瘪着嘴,委屈得看着二人完成了仪式,做了二人结拜的见证人。

而高菲就在旁边看着,“咯咯咯”的笑。

既然结拜为兄弟,那总得有个兄、有个弟吧?一报年庚,两个人惊讶发现竟然是同年同月同日所生。以前两人从没有在一起过生日,彼此还真不知道。这下可好,怎么论呢?

小胖子眼珠一转,有了主意。

“老马,要不咱这样,虽然这几年我没怎么练功,但好歹咱还是师兄弟不是?当初好像是我先进的拳馆,那我就是师兄,所以你得管我叫哥。”

王海涛学拳生涯很短暂,估计只有一年多时间,他后来爱上了绘画,有空就进行艺术创作,拳馆倒很少来。那时的小马拳术已有小成,有他名声在外,小胖子乐得坐享其成,平日里总以小马哥师兄自居。

“切,你都叛出师门了,还能这样论?再者说了,自古当大哥的都是能耐大的,实力决定地位。”

说罢,小马向王海涛比划了下拳头,亮起了手臂上结实的肌肉。

马啸风攥紧的拳头骨节突出、布满老茧,这是他经年累月练拳的结晶。

小胖子看了看,不自觉的咽了口口水。心一横,恶向胆边生。说道:“谁怕谁,还实力决定地位?来、来,比划比划,谁输谁赢还不一定!”

小胖子估计是想起来小时候跟马啸风打的那一架,心里十分笃定。

两秒钟后,马啸风看着被摔得四仰八叉的小胖子,说道:“叫哥不?还来不来?”

“不叫,再来!”小胖子不服,腾身而起。

现在的王海涛早不复当年之勇,已完全不是小马哥的对手。接连被摔倒三四次后,倒地耍地赖皮。

“这不公平,要比,比画画。”

“滚,愿赌服输。反正以后你得叫我哥,哈哈……”

想起当年的场景,马啸风不禁哑然失笑。

七年前,马啸风和王海涛同被Y县一中录取,并且同在一个班。小马是体育特长生、王海涛是美术特长生。马啸风从小打架,身体条件一向不错,又有着十年练拳的基础,所以他的体育成绩很好。尤其是跑步,据当时一中体育老师说他的短跑已接近省专业运动员的水平。

王海涛的美术特长是他家人谁也没有想到的事。他家祖上三代为厨,镇上的红白喜事都少不了他家里人出马。据王父讲王海涛从小就不是读书的料。小时候给他买的课外书,什么唐诗宋词、格林童话还有十万个为什么。不是被他撕了,就是被他吃了,要么就是被他涂了鸦,从来没有正儿八经的看过。他父亲当时以为王海涛初中读完了就会接他的班学厨,哪知有一天王海涛不知道哪根神经搭错了,一本正经的要他爸给他买套画趣÷阁。王父拗不过,托王海涛二叔从县城带回了一套36色的彩趣÷阁。从此王海涛绘画上瘾,只要有时间总要画上几趣÷阁,一来二去画什么像什么,渐渐画出了名堂。后来屡次参加绘画比赛均获得过奖项,这让王父既惊又喜,也乐意为儿子寻名师来着重培养。

自从两人结拜为兄弟后,马啸风就认了王家父母为干爹干妈,王家就小胖子一根独苗,偶尔小马还去他们家住上几天。王海涛呢,也认了马母为干妈。马啸风家里的情况他很清楚,自从六岁跟继父干仗开始,小马就没有叫过老高一声爸。平时要么哎一声,要么不理他,最多喊声叔。反正继父性情大变后也看他碍眼,平日里对他也是呼来喝去,早年间继父喝酒后爱动拳脚,但大多数都被母亲挡住了,落在他身上的少之又少。后来随着他慢慢长大,身材看上去也孔武有力,继父有些忌惮,不敢随便动手。有时嘴里不干净也被小马鼓着眼睛怼了回去,老高的一腔无名之火只有趁着小马外出上学的时候发在马母和女儿高菲的身上。所以王海涛对高天山从没有好印象。

马啸风在高一的时候开始了他的初恋,虽然他比李晓雨高两届,那时他跟李晓雨接触的时间也并不太多。但少男少女情窦初开,挡都挡不住。按照王海涛的说法,他们两人是王八看绿豆——瞅对眼了。

他们俩人的相识颇有意思,以至于马啸风每每想起都会心一笑。

初中毕业的那个暑假,马啸风和王海涛两个人百无聊奈,偷鸡摸狗的事也干腻了,两人商量着决定出去玩两天。那几天小马刚好住在王海涛家里,小胖子跟他爸一说,他爸开始不同意。后来禁不住小胖子死缠滥打,勉强答应,但是千叮咛万嘱咐叫他们不要跑远,最多只准到县城里玩一下,并且让王海涛有什么事就去找二叔。王海涛二叔在县城里开了家餐馆,生意做得还不错,遇事可以有个照应,王海涛忙不迭的满口答应。

“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两个人拿到了钱,转身就把老爸的话抛到了九霄云外,他们根本就没打算去县城。第二天两人就起早贪黑的坐车去了市里,如果不是经费有限,他俩都打算去省会江城。

他俩在马头山景区找了个旅店住下,准备明早去马头山一游,当天下午他们就摸清了进山的线路,还买了手电和手杖,为他们的探险之旅作准备。

马头山,因山体形似马头而得名。以日出、林海、深潭、瀑布为景区特色。说是景区,其实也只是刚刚开发出部分景点而已,大部份还是原生态的自然环境。这对于王海涛和小马这两个不安份又精力旺盛的家伙来说简直再好不过。

凌晨,小马哥早早就把王海涛叫起来,洗漱完毕,便出门潜行在夜色之中。

进山的路不太好走。山脚下,三三两两的有一大群人往这里汇集,想必也是上山看日出的。马头山海拔高度一千五百多米,山路崎岖、乱石繁多、杂草丛生。他们上山速度比较快,两人在蜿蜒曲折的碎石路上小心翼翼的向上攀去,纵然如此好几次他们都差点摔了跤。

松涛在身边回荡,不时传来一声暗哑的鸟叫声。

“不会有狼吧?”王海涛看着眼前漆黑的夜色,不禁一阵胆怯,握紧了手仗。

“废话!”话音刚落,突然草从中不知窜出一只什么动物,扑啦啦一声跑远了。

两人汗毛倒竖,两束手电的光亮追踪过去,却什么也没有看到。

到山顶时,天边已渐渐露出霞光,给远处灰白色的天幕镶上一道金边,清凉的晨风拂面吹来,神清气爽。极目望去,远处市区内已泛起点点灯光,太阳快要出来了,人们也将开始全新的一天。

王海涛的随身听里放着黑豹乐队的歌曲。“人潮人海中,又看到你,一样迷人一样美丽;慢慢的放松,慢慢的抛弃,同样仍是并不在意;不必过份多说,自已清楚,你我到底想要作些什么,不必在乎许多,更不必难过,总究有一天你会明白我……”马啸风跟着附合了几句,他以前就最喜欢在老家的山顶上放声歌唱。在五音不全的王海涛看来,小马的歌声极具穿透力,他常说小马不去唱歌简直浪费了。

“唱得不错哦!”不知何时,他们身边多了一大群和他俩年纪相彷的少年男女,约摸几十个人,举着一面旗帜,上面隐约写着什么中学生夏令营,光线太暗,旗帜上的字也不太明显,所以看不太清楚。这些人由几个成年老师领队,跟小马说话的是一个清脆的女声,想必他们就是在山脚下看到的那的那群人。

马啸风一个人孤僻惯了,性格使然,不习惯与陌生人交流。王海涛却是见面熟,不一会就和几个小女生聊到了一起。小胖子很快就打听出了几个女生的年龄、姓名,恨不得当场就要给小马保媒拉纤,也不管暗处几个男生虎视耽耽的眼神。

小马坐着静静的注视着天空。不一会儿,暗红色的火球破茧而出,高悬在天际。天空顿时放射出万道光芒,像金色光箭,绚烂夺目。好像一位父亲慈爱的注视着自己的孩子、又如同一位母亲温柔的抚摸着他们。小马长长的吸了一口气,想要呼喊,心中暗流涌动。他的心情压抑得太久,彷佛一个陷入泥淖的行者,在黑暗中孤独艰难的前行,而这喷薄而出的光芒,给他指引了前进的方向。

“你心情不好?”一个女孩在小马身边坐下,听声音就是刚才夸他唱歌好听的那位。

马啸风转脸看着她,女孩生着一张秀气的瓜子脸、柳叶眉,一对丹风眼显得顽皮、灵动。最精致的是鼻子,直挺俊俏,搭配那红润的唇,简直漂亮极了。微风吹散了女孩的长发,她随手往脑后拢了拢,马啸风看着她不禁有些呆滞,女孩不好意思瞬间羞红了脸,气氛有些尴尬。

“你能看穿人的内心?”小马首先打破了沉默。

“对呀,我有火眼金睛!”女孩说着笑了起来,声如银铃,齿若编贝,顾盼生辉。

马啸风心潮涌动,如沐春风。

“我叫李晓雨”,女孩说。

“马啸风。”说着,小马对女孩伸出了手,女孩礼节性的握了一下,手指相触,石破天惊!

就像一束光射进了马啸风的心里,一团烈火在小马心中能熊燃烧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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