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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4章 一万年来谁著史(1 / 1)

烧了半夜后,便是烟火各半了,发光的余烬自火场中升起,仿若千万只新生的萤火虫到处飞舞。

而来自热海的风,则将它们和浓烟一起往东南吹,正好将汉军与狂王军分隔开。但双方不断有斥候从浓烟中冒头,借着耀眼的火光,奉命查探对方布置,相互竞逐厮杀。

但大部队是岿然不动的,任弘就站在在山岗上自己的旗帜下,一手捧着豆袋,让萝卜整个马嘴都伸进去咀嚼,一手轻轻抚摸它的马鬃。

其余汉军士卒也在喂马,说来也奇,他们多是能忍十天半月不沐浴的邋遢懒汉,但只要一到河边,就会勤快地给自己的马儿洗刷,伺候它们比伺候媳妇还殷勤。

靠着在车师等地不断补充,汉军得以拥有骑乘用的驮马,不打仗的时候,连小袋粮食都不舍得往战马身上放,哪敢让它们累着。从车师来此,一个月内赶了三千里路,就是为了眼下这场仗。

后半夜时,杀人放火的赵汉儿带着河西曲及小月氏人回来了,虽然累了一晚上,但众人谈笑依旧,为自己的杰作傲然不已。

任弘让自己的书记员小杨给他们记了大功,可心里却知道,夜袭纵火的目的并没有达到。

休屠人负责外围警戒,金赏没经历过这样的大战,有些不安地过来询问任弘,是否现在就进攻?

任弘抬起头:“得等天亮。”

金赏不解:“为何不乘夜敌方混乱时袭击?”

任弘摇头:“敌军集中在城下,不在营中,那一把火杀伤有限。”

狂王也做了正确的选择,居然忍着没有回援,而是在赤谷东南角集中兵力,阵脚并未大乱,这让散兵游骑的骚扰夜袭未能取得最大成效,取巧结束了,一场硬仗是无法避免的。

杨恽也提供了理论依据:“兵法云,火发于内,则早应之于外。火发兵静者,待而勿攻,极其火力,可从而从之,不可从而止。今火虽发,然敌军尚静,不可贸然进攻。”

金赏觉得有些可惜:“但此时突袭,敌军不知我军多寡,若是天亮后……”

毕竟一路来,他们打的都是以众凌寡的顺风仗,头一次遇到敌人比自己多。

任弘道:“兵不在多在精,正所谓纷纷纭纭,斗乱而不可乱。夜间混战,敌人乱,我军也乱,纵然得胜,也容易让彼辈在夜色掩护下撤走。”

“击走敌军不好?”金赏诧异,他们的得到的命令就是救援赤谷城。

“当然不好。”

天渐渐亮了,风向也一变,变成从东南往西北吹,正好将挡在面前的浓烟吹向热海,让两军能够借着火光相互看到对方。

任弘扔了袋子,让萝卜自己低头嚼去,指着远方是己方三倍还多的敌军笑道:

“因为这一战……”

“我要全歼彼辈!”

……

当天色渐渐亮起时,狂王心中没那么慌了。

万幸营地起火时大军多在外面,此刻各路贵人、翕侯纷纷来到东南角向狂王禀报。狂王将四万骑主力分为十三翼,现在至少还有十翼半尚在,只是有的贵人找不到部众,有的部众则找不到翕侯,场面有些混乱。

至于另外两翼半,或死于营中烈火,或各自逃散,找不到了。

好在面前的浓烟被吹散后,他们也发现汉军实际上并不多,在十汉里外起伏的草原上布阵,未能站满两座山包,至多不过万余骑。

“看来尚可一战。”

狂王松了口气,勒令各翕侯在自己的本部周围展开阵势,准备天亮后与汉军决一死战。他前日以两倍的军力战胜了元贵靡,今日以三倍之兵抵挡汉军,并非不可能。

寒冷的夜终于过去了,就在东方大亮,越来越耀眼的阳光盖过了火光,刺得折腾一夜又冷又累的狂王军睁不开眼时,他们身后,却忽然传来轰隆一声巨响!吓得乌孙人纷纷回头。

狂王军自己被烧,赤谷城东南角没人添柴,一夜之后火渐渐熄灭了,但已将长达十余丈的木墙彻底烧得枯焦脆弱,千疮百孔。此刻又被上千人从里面以戈戟猛地一推,彻底垮塌砸落,轰隆作响,扬起了无数炭灰烟烬。

赤谷城如他们所愿,缺了个口,但狂王军却一点高兴不起来。

因为从那飘飘扬扬的灰烬中,走出来一队又一队汉军,他们踩着满地尘埃而行,地面还有些烫脚,这也算“赴汤蹈火”了,但众人的步伐没有迟疑,鱼贯而出后,在城外被填平的沟壑前,两千人列出了一个整齐的方阵。

傅介子左手被箭贯穿,用布带吊在脖子上几乎动不了,但纵只剩下一只手,也能发号施令。

他拒绝了冯奉世的协助,缓缓抽出环首刀,刀尖指向前方三万余骑敌军,也指明十余里外开始列阵的友军。

指着太阳。

西域都护发出了大笑:

“看啊。”

“贼虏已被我军包围了!”

……

任弘也看到破城而出,配合自己将敌军“包围”的袍泽,这果然是傅介子的风格。

黎明的风吹得大旗猎猎作响,他骑上了萝卜,部下们也依次上马,列阵等待骑都尉最后的命令。

当任弘纵马从阵列前掠过时,他看到辛庆忌已经戴上了那可怖的青铜兽面,陇西曲的良家子们也效仿,自己做了木面具挂脸上,手艺高低不等,有的丑陋有的滑稽,但面具后背,都是一张憋足了劲的脸。

作为追随任弘最早的一支部队,他们几乎每匹战马都镶了马蹄铁,金城的汉子们时常唠叨,觉得“铁骑”之名应该专属于自己。而等韩曲长在焉耆扮演“牛魔王”后,金城曲又有了新的标志:头盔上镶嵌牛角,任弘从他们面前骑从而过时,众人发出的呼喊也好似哞哞牛叫。

天水曲的曲长张要离没太出彩的地方,领兵也中规中矩,但已经升为屯长的甘延寿却是个特例。甘延寿年纪虽小却力大无穷,手里所持的武器不是一般的矛戟,而是一杆“戚锌”,也可称之为钺戟。将劈砍用的斧钺与与刺杀的直刃用一根长木柄组装而成,可劈可刺,很符合甘延寿的风格。

这三曲部置在中央靠前位置,是待会进攻的主力。

赵汉儿和河西曲以轻骑为主,武器装备各一,甚至连甲胄衣裳颜色也五花八门,看似杂兵,可这一路来,数他们立的功劳最多。只是放了一夜火后有些疲倦,任弘让他们留在自己身边,作为中军守护大旗。

还有小月氏和金赏的休屠骑,则部署在两翼,左右各三千骑。

整个阵列,犹如一个两翼向外的“V”字,此乃骑兵常用的雁阵,也是极其嚣张的阵列,这是要将三倍于己的敌军包围吃掉的架势啊!

膨胀了,西安侯真的膨胀了。

机会难得,任弘觉得自己应该说点什么,声音不够大不要紧,被风声掩盖不要紧,反正有老韩这人肉扩音器帮他复述。

他勒马于军前:“弘募兵时曾言,少年锦带佩吴钩,单骑匹马觅封侯。”

“那是自夸,好让二三子能追随于我。”

韩敢当帮任弘重复此言后,惹来了众人哈哈大笑,甘延寿也舔了舔嘴唇,他们确实“上当”了,这才有了这场如梦如幻的远征。

“而今日之后,我会用另外两句话,来夸诸位。”

任弘扫视眼前的万骑之众,手指着天:

“一万年来谁著史。”

“三千里外欲封侯!”

众人面面相觑,有点文化的良家子听懂了著史。

没文化的恶少年轻侠们听懂了封侯。

任弘点着紧随自己的杨恽道:“杨司马丞的外祖父是太史令子长公,他写了一本《太史公书》。里面记载了从三皇五帝到孝武,一万年里发生的史事。”

“记了孝武朝时征伐四夷的战争,记了马邑之围,记了河南、河西、漠北之役,记了卫霍,记了程不识、李广、苏建、张骞、赵破奴、荀彘、路博德等人。”

“吾等功绩不能及卫霍,但也能和孝武时的诸位将军列侯比一比了!”

“从车师到热海,逾沙漠,降危须,服焉耆,尽收山南匈奴属邦,渡开都水,捣日逐王庭,烧其庭穴,转战三千里,斩首虏近万,助我为乌孙肥王报仇。”

每个人都将头昂得老高,尤其是那些立了功得到公开表彰的众人。

任弘道:“以上种种,足以夸耀半生,但诸君,真正的大功,尚在眼前!”

他指着前方敌军:“且随我打赢这一仗,没错,吾等要以寡敌众,以一敌三。但却要全歼伪王泥靡,解赤谷之围。”

“今日之后,有人将腰缠黄金百斤!”

来自河西、金城的恶少年和想要打仗养家的老卒罗延寿等人眼睛亮了。

“今日之后,有人将封侯赏爵!”

甘延寿握紧了手里的钺戟,辛庆忌触了触青铜面具,两位小郎君跃跃欲试,西安侯二十封侯,霍将军十八封侯,但比他们还年轻的军功侯,自有汉以来还没出过吧?

“今日之后,也会有史官为我作传,为汝等作传!吾等将留名于史册!不惭先辈英杰!”

连一向冷静的杨恽,旁听的金赏都有些难忍激动了,毕竟都是年轻人啊,杨恽在身上到处摸着趣÷阁和简牍,真想立刻记下这些话。

士气已经达到了顶峰,汉军高举武器为西安侯彩,他们的呼啸已彻底盖过了风声,好似一只大雁张开了双翼,呼呼振翅。

言尽于此,任弘转过身,拔剑指着数里外,已经展开十翼骑从,准备好大战一场的狂王鸦羽大纛。

“雁翎阵,前进!”

……

PS:第三章在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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