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伦从小舟上下来,走至那个巨大的肉块前,将克耐的手推在一边:“不用,我自己也能上去。”
克耐便将手收回去,咧嘴笑道:“行!那你就自己上吧。”
艾伦后退些许,小跑几步,纵身一跳,想借助冲劲攀爬上去。可不想手脚刚触到肉块,就觉得其表面非常腻滑,根本没有手脚用力的地方,直接滑跌了下来。几个人看着之前趾高气扬、现在却垂头丧气的艾伦,都忍不住捂嘴笑起来。
艾伦甚是尴尬,本来想在众人面前显示手脚,却不料出师不利,还碰了一鼻子灰,不禁悻悻的想:“要不是我不能在你们面前露出翅膀,一个小小的肉块,怎么能拦得住我?”
欧德尔更是笑的肚子疼:“让你逞强,摔着了吧!”
艾伦撅起嘴:“谁知道真的这么滑啊!也不知道克耐是怎么爬上去的。”
密西夫和密西尔笑着说道:“我们都是渔民出身,鱼的身子可比这还要滑。你必须把手掌完全贴在上面,尽量增大和它的接触面积,才能顺利的爬上去。”说着,两人便示例般相继爬了上去。
欧德尔和艾伦又分别试了几次,累得满头大汗也没能学会,只能笨手笨脚的被密西夫他们连拉带拽的爬了上去。
肉块后面的样子着实让欧德尔和艾伦两人吓了一跳。
所谓的后胃比前胃的空间小很多,比欧德尔在黑峡谷地下藏身的洞穴还要小一些。说是后胃,却没有什么让人讨厌的胃液,而且桌椅床铺样样齐全,甚至床上的被子,都是用的丝绸被罩,饭食器皿也是纯银质地。生活简直如帝王般奢侈。胃壁上,还用扯开的鱼线挂满一只只硕肥的大鱼。
欧德尔调侃道:“想不到你们过的还挺自在。”
艾伦拍了一下他的肩膀,笑着说:“你还不是一样。在洞穴里挨冻受饿,却还有心攒了一箱子的金银财宝”
听到艾伦这样说,欧德尔竟无言以对了。
“吉米斯大哥!人带回来了!今年不知怎么的,这水怪吞了两个人。”克耐放下灯笼,一屁股坐到椅子上喊道。
话音刚落,有一男人便从桌子地下钻出来。这是一个上年纪的人,久未梳洗的络腮胡子将整张脸几乎都遮住了,看不清容貌,和当初艾伦在地下洞穴里发现的欧德尔有些相似。
这老头钻得匆忙,竞被桌角撞了额角,“啊”的一声叫了出来。旁边四五个人赶紧上去招呼:“胡子老头儿!您没事吧?”。那老头推开围在身旁的人,带着慈祥的微笑走了过来:“你们就是今年被吞进来的人吗?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吉米斯。除了耐克那小子喜欢叫我名字,其他人都称呼我为胡子老头儿。.”
欧德尔半俯身子,以示尊敬:“吉米斯先生你好!我叫欧德尔,这位是我兄弟,叫艾伦。”
艾伦轻点脑袋:“您好,胡子老头儿~?”
吉米斯捋着胡子大笑:“哈哈!还是艾伦给人的感觉亲切啊!欧德尔你太见外了,还什么吉米斯先生。我就是一乡间打渔的村夫,半本书都没读过,何来先生之谓?直接叫我胡子老头儿就行了!”
欧德尔抬起来头道:“知道了,吉米斯先生。”
吉米斯扭过头,把手一摆:“哎~!还叫我先生。罢了!罢了!既然你喜欢,就叫吧。”
欧德尔挠起了后脑勺:“抱歉!抱歉!顺嘴又喊成先生了……”
克耐和密西夫、密西尔兄弟搬来三个椅子,让艾伦和欧德尔以及吉米斯都坐下。
等坐稳了,吉米斯问道:“好了!你们就说一下,是怎么被吞进来的吧。”
“我们是从帝都来的客商。因为赶着送货,便夜航来到这片海域,可不想正遇上了大雾,看不清航路。我们便放慢了航速,想找个合适的位置抛锚歇息,等天亮再走!可一时大意,没能发现河面上突然出现的一个巨石,舵手来不及闪躲,我们的船就迎头撞了上去。不到一杯水的功夫,船舱就浸满水,沉了下去了。当时我们两个人正好在甲板上聊天,便一人抱了一个木桶,侥幸得以逃脱。谁能料想到,快游到岸边的时候,河面上竟然出现了一只水怪,用舌头将我们都卷进了腹中。”欧德尔自然不能告诉这些人是自己要斩杀这个水怪,才被吞进腹中的。便再次开始卖弄演技,装出一副海难受害者的样子。
艾伦看到欧德尔这个故事编的比上一次的还要精彩,而且吉米斯听的都入了神,不禁嗤嗤笑出了声。欧德尔怕露馅,狠狠在背后掐了艾伦一下。“啊!”艾伦疼忍不住大叫起来。
吉米斯吓了一跳,赶紧问:“你怎么了?艾伦?”
艾伦擦了擦满头的汗:“没事!没事!因为又提起刚刚的恶梦般遭遇,心里害怕而已。”
吉米斯赶忙招呼道:“快!拿些吃的喝的给艾伦压压惊!”那几人迅速忙活起来,一会功夫,一碗鱼肉丝,一杯“血茶”便端了上来。
欧德尔开口问道:“你们就没想办法出去吗?”
吉米斯低下了头:“原来我们的人数,比现在要多。大家一直都在找方法出去,可想了许多办法,也尝试了。到最后不但失败,而且还死去了几个。”
艾伦一边吃着一边问:“关于这个水怪,你们知道些什么吗?”
吉米斯道:“我们也不太清楚,只不过我们曾经找到一本日记,上面记录些东西。我们也是按照那本日记,才知道怎么在这水怪的肚子里活下去的。”
欧德尔听到有日记,忽然兴奋起来。但还是强装镇定:“什么日记?能不能让我们看一看。”
吉米斯想了想,随后说道:“也罢,既然现在同为天涯沦落人,让你看看也没什么大碍。克耐!你去把那本日记拿过来!”
克耐大呼:“吉米斯大哥,真拿啊?!”
吉米斯站起来,扬手装出要打克耐的样子:“小子,不听我话了是不是!让你拿,你就去拿!那么多废话!”
克耐只好钻到方桌下面,取出一个上着锁小箱子。从身后拿出钥匙,在锁眼转了两圈,锁便取了下来,从里面拿出了个破旧发黄、手掌大小的本子,交到吉米斯的手中,吉米斯转递给欧德尔。
欧德尔起身接过日记,便迫不及待的看了起来:
第九日,
在我找到一个能写字的笔和这个干燥的本子的时候,已经是我在他胃里待的第九天了。其实我也不能确定这里就是它的胃,不过这里不断会有一些腐蚀性的液体涌出来,就姑且说是胃吧。
提起这腐蚀液体,它可把我害惨了。第一天被吞进来的时候,腐蚀液体便大量分泌出来。四处没有什么地方可以让我躲避,但求生的本能驱使我硬着头皮拼命搜寻。最后终于看到一个较高的地方,攀了上去。却发现了它的后胃,也就是我现在所处的地方,我便在这里安了身。
因为我曾经做过海员,深感被困海上而断水断粮的那种绝望。所以我习惯贴身带一些肉干和淡水。不过,已经节省着吃了九天,马上就要告罄了。
不过这还不是最让人着急的问题。最让人着急的是我只有把眼睛贴在纸上,才能看清自己写的是什么。这里太黑了,可见度实在低的可怜。我需要光!我需要火!
第十日,
食物今天彻底吃光了,我马上要面对饥饿的挑战了。不过还算幸运,我在腐蚀液体中捞到一个铁箱子,在里面发现了一些金银饰品,但这些对于现在我来说,都没用了。真正让我高兴的是我居然在里面发现了一个油灯和一些干燥的火柴。这两样东西,让我今天写的日记看起来工整多了。看着面前的火光,我真害怕它会熄灭,它是我活下去的唯一希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