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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观主还是林弃(1 / 1)

“这女鬼消散后,倒是提供了不少的灵气。”

溪涧旁,林弃站在女鬼化为青烟之处,感应着那方虚空之中新转化出来的灵气,这次获得的灵气数量,大约有之前积累的一半,算是增加了不少。

可惜,即便有再多的灵气,没有修行之法,也无用武之处。

“这次要不是运气好,连一个女鬼都差点要了我的命,我一点抵抗之力都没有,必须得早点修行啊……”

林弃暗叹一声,转头看向遥远处那座临溪的小镇。

此时暮色茫茫,寒山镇上可见炊烟袅袅,灯火如星,似乎颇为热闹的模样。

“幸好,那位越剑仙的子女,估计也到这寒山镇了吧。”

林弃想至此处,便沿着溪畔向寒山镇而去,暗想道:“到时候,找个理由向越剑仙的子女要来修行之法,我这虚空内的灵气就能发挥作用了。”

无论是为了自保求生,还是为了飞入寒山上的那些传音符,他都必须尽快修行起来。

凉州天一道张九城、陈州散人公孙衍、沧州水月宫宁心、幽州鬼魇王、东海龙族、山野三人诸葛青叶……这些高人的传音符之中,所蕴含的决绝、期盼、视死如归……他还记得清清楚楚。

他们不惜性命,皆期盼观主重登仙路,传道济世,平定这方妖邪丛生的天下乱局。

甚至于全天下都认为他是观主。

虽然他不是。

但他必须是。

……

寒山镇,虽名为镇,但在数十年前,不过是一个偏僻的小村落,直至当今圣上来此登山寻仙之后,此镇才有幸得夏皇赐名寒山镇。

有仙神之说在前,又有圣上赐名,再加上十八年前的那场奇景,不知吸引了多少妄图寻仙的江湖草寇和才子名士,人口日益渐长,也让寒山镇也变得越发繁荣起来。

譬如镇上最大的云兴客栈,便是宁州知府为了讨好上京显贵而建,其余如典当行、茶肆、酒楼、米铺等,也多有当地官员的背景。

镇上有句传言,寒山镇虽小,但走在路上都有可能撞到某位官老爷或者其亲属随从,也可能遇到某位名动江湖的一方豪侠。

林弃入镇时,天色已晚,但街巷间却是行人颇多,华灯渐起,偶有马车摇行而过。

或许是因为前日寒山上发生的异象,寒山镇今日又热闹了起来,三教九流汇聚,寻仙之人络绎不绝,镇上的三家客栈,除了最为豪奢的云兴客栈之外,其他两家竟皆已客满。

除了十八年前,林弃还是第一次来寒山镇,对此地甚为陌生,打听了半晌,方才找到了镇上的云兴客栈所在。

拐过一条僻静的街巷,远远便可见悬一只挂在屋檐下的长方形白纸灯笼,上书‘未晚先投宿,鸡鸣早看天’。

走近门前,抬头望去,只见门上牌匾书有‘云兴客栈’四个大字。

“幸好钱袋和银票随身带着,想当个纪念,没丢在王府,不然可没钱住店咯。”

林弃站在客栈门前,略感庆幸地摇头一笑,便抬脚走入了云兴客栈门内。

方进大门,就有一个店小二迎上前来,目露奇异地打量了一下林弃后,便恭恭敬敬地问道:“客官您好,是要打尖还是住店?”

“住店。”林弃说道。

“好嘞,您请这边来。”店小二立刻引着林弃朝着大堂里走去。

此时大堂内已有盏盏华灯升起,颇为亮堂,亦有不少客人落座,其中有风尘仆仆的江湖人士,也有锦衣玉带的豪贵子弟,三五成群,觥筹交错,酒菜的香味在大堂内飘荡。

眼见林弃走了进来,附近几桌的客人不经意间把目光投了过来后,却是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林弃此时的衣着,还是平日在上京出入的装束,肩披皮毛斗篷,身穿素白长袍,袍内可见银色镂空木槿花的镶边,腰系翡翠玉带,头戴羊脂玉发簪,再加上他身材挺拔,容貌俊美,气质亦是非同寻常,一看便知绝非寻常的贵侯王孙。

这云兴客栈颇为豪奢,房钱亦是不低,若是遇到不明白来历的客人,还需要出示路引或是牙牌,并且记下客人的姓名、籍贯、所为何事,方可入住。

而林弃这等一看便知是王孙公子的客人,却是不需要这般麻烦了。

林弃也想过,是不是应该换上一身道袍,毕竟现在他是观主,而非贵侯公子,这两者的形象差别还是挺大的。

不过,他又想起观主在夺舍之前,曾说过‘今后我与你因果相连,何尝不是另一种存在方式呢?’,便又放弃了这个想法。

观主这等高人,重承诺,信因果,顺应天命。

在天下人看来,观主夺舍了林弃,便是承了林弃的因果,林弃唯一存在于世的联系,就是观主本人,如此保留一些林弃的习惯,倒也合情合理。

只要他平日也保持观主的行事风格即可。

林弃从自己与观主的接触来看,观主此人,当是如此——

虽然缥缈无踪,犹如神仙人物,但并非太上忘情之人,仍谙世事、通人情。

虽为千秋之岁,寿逾彭祖,却非自以为是之辈,尚知崇人之德、扬人之美,但未曾谄谀。

虽有世外高人之风骨,却无居高临下之傲慢,反而性格温和,恭近于礼,乃是易知而难狎之人。

古之圣贤,不外如是。

既然他要伪装成观主,自然要从品性德行上也尽量与观主一致。

幸好林弃在上京城生活的这些年来,也认识不少名儒大家了,即便学识不及大家,但耳濡目染之下,德行品性却是不逊色多少。

……

订了一间天字号上房,付了银钱后,林弃便随伙计上楼去了。

在林弃经过最靠近柜台的那桌客人之时,其中一位锦衣狐皮的年轻公子,正与同桌友人推杯举盏,谈笑风生,尽显飞扬跋扈的权贵姿态,而他的目光无意间瞥到林弃时,却是不由得一怔,手中的杯盏也停在了半空中。

“梁公子,怎么了?”

与那年轻公子同桌上,一个颇为肥胖的富家公子见其怔住不言,不由得出声问了一句。

待林弃上楼后,那梁公子忍不住又转头看了一眼,疑惑半晌,这才摇头道:“没什么,只是觉得刚才那人有些眼熟,竟像是我以前见过的一位贵人。”

“贵人?”

那富家公子不由得愣了一下,这位梁公子可是宁州知府之子,其父官从四品,连这位公子都称之为贵人,那该是何等显贵?

同桌的另一富商公子放下酒杯,不禁好奇道:“梁公子说的贵人,又是何许人物?”

“你们应该听说过的,当今圣上最宠信的那位宁王爷,其府上有一位天赐公子,素有上京第一公子的美名。”

梁公子说到这里,看似不甚在意地笑道:“前些年,我入京游玩时,有幸……受到宁王府的邀请,赴了天赐公子的生辰宴,而前些年那首名传天下的《明月几时有》,便是那晚他在生辰宴上所作,不过一夜之间,便已传遍上京。”

同桌的几位富商公子闻言,不禁面露羡慕之色。

这首诗作的名气之大,大夏各地的文人名士无不称颂传唱,再加上作诗之人本就是声名赫赫的宁王府公子,更是了不得,对他们这些寻常富商家的子弟而言,若是能见一面,那便值得作为吹嘘的谈资了。

而附近的几桌客人,听闻这首旷世佳作之名,也忍不住侧耳倾听。

其中一位富商公子,忍不住好奇问道:“梁公子,听闻那天赐公子比我等还要年轻,可是真的?”

梁公子微微颔首,煞有其事地说道:“虽然他比我等年轻几岁,但其谈吐举止,却是少年老成,且才华横溢,不负其名。”

另一个富商子弟不禁咦了一声,问道:“这么说来,莫非梁公子与天赐公子还有些交情?”

梁公子咳嗽一声,举杯喝了口酒,这才故作随意地摆手道:“不算甚交情,只是觉得投缘,闲来无事便聊了会儿罢了,更何况我父亲向宁王府奉礼多年,在宁王爷那里也有些薄面,我这个做儿子的,不过是占了点光罢了。”

满座尽皆露出羡慕之色,周围几桌客人看着梁公子的目光,也完全不一样了。

“方才,梁公子说刚才上楼的那位公子,长得像天赐公子?我观其似乎年纪也是相仿,且仪表堂堂,气度非凡,莫非是同一人?”那肥胖富商公子问道。

“怎么可能?”梁公子摇头道:“每年霜降之时,便是天赐公子的生辰,也就是说,就在前日,天赐公子还在上京城举办生辰宴呢,而此地距离上京足有数千里之遥,区区两日,天赐公子又怎么可能出现在此处呢?”

末了,他又故作自信地说道:“更何况,我与林公子虽然不算什么至交好友,但也见过几面,不至于连本人近在咫尺我都认不出来吧?方才那人,也不过与他长得有点像罢了。”

同桌的几位公子闻言,不禁信服地点了点头,越发高看这位宁州知府的公子,纷纷举杯敬酒。

过了片刻,林弃从二楼走了下来,在角落找了张桌子坐下,随意点了几道招牌菜,又要了一壶清茶,便静静等着了。

而梁公子一桌的几人,则是时不时看他一眼,让他感觉有些莫名其妙。

这几个人他从未见过,一个都不认识,林弃这个名字虽然名气颇大,但上京城都有很多人只闻他名,却不识他的面貌,更别说这小小的寒山镇了。

不过,就算对方知道他是林弃,也无所谓。

也就只有那几个过去见过他的修道之士,才会一见面就把他当成观主,至于那些没见过他的修道之士,顶多就是知道观主夺舍之人名为‘林弃’罢了。

而凡人,那就更无所谓了,凡人压根就不知道观主要夺舍他。

他早已将乌金指环藏在贴身的口袋中,只要他不承认自己是林弃,不拿出乌金指环,即便消息传开了,也不会有修道之士怀疑到这一点。

过了片刻,那梁公子一桌上,其中一富家公子忽然起身,穿过大堂向林弃走来,手中还握着酒杯,来到了林弃桌前,笑吟吟地开口道:“这位公子,在下许青砚,来自宁州,不知公子如何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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