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剑仙沉默,良久才道:
“只有忘情,才能入道,才能达到武学的最高境界。”
肖宇完全不赞同这种观点,直言不讳道:
“我觉得之所以说这话,不过是手中的剑不够快而已,若是手中的剑够快,任你妖魔鬼怪,魑魅魍魉,我自一剑斩之。”
“呵,你小子有些嚣张啊。”酒剑仙斜眼望来。
“我只是说一说心里话而已,跟在别人身后走,一辈子也难以超越。”肖宇耸肩。
酒剑仙叹了口气道:
“这话说得有几分道理,可惜我早已经不收徒,否则倒是可你收你为弟子。”
众人不再说话,迎着凛冽的晨风,呼啸而去。
自古以来,飞天遁地,便是人类的终极梦想,所以才有人去玩蹦极,去挑战跳伞,然而那种感觉和此刻相比,却又大大不如了。
站在葫芦上,身边是飘渺的白云,脚下是飞速掠过的大地,白云悠悠,人踪杳杳,唯有清风相伴,心胸不自觉地就辽阔了起来。
迎着金色的朝阳,肖宇微微握拳,胸中竟是生出一种将苍茫大地,尽握于手中的豪迈之情。
唔,要说这御剑飞行,却也有不好的地方,衣衫猎猎固然潇洒出尘,然而吹得久了,就会觉得肌肤生疼,手脚发寒,幸亏小伙伴中没人有恐高症,否则后果更严重。
“咕噜~~”站在肖宇身旁的阿奴忽然惊叫了一声,脚下踉跄向后跌去。
肖宇眼疾手快,一把将她拉住,“怎么了?”
“眼睛、眼睛,好像有东西飞进眼睛里了……”阿奴脸上现出了小鹿斑比似得可怜表情,“好难受。”
“你这运气也是没谁了。”肖宇无语。
“我看不清东西了,如、如果方便的话,书生帮我吹一吹眼睛吧。”
“……”
肖宇自然不会答应。他对这只吃货完全没有半点儿兴趣,别人误会怎么办,当即拉着阿奴的胳膊,向前方的唐钰走去。
事实上,在这个时代,男女授受不亲并不流行,真正鼓吹此道的是明朝的朱熹,就是提出“存天理,灭人欲”的那个老恶棍,这厮表面道貌岸然,把自己放在道德的制高点上,暗地里却搞大了儿媳的肚子,至于栽赃陷害,纳尼姑为妾一类的事,更是林林总总,不一而足,整个就是一儒家败类,极品人渣。
肖宇将她拉到唐钰身边,然后在唐钰感激的目光下拂袖而退……兄弟,我只能帮你到这里了。
一路无话。
中途休息了两次,终于是在第二天的午后,遥遥见到了蜀山。
此刻正是午后,天空一碧如洗,蔚蓝澄澈,仿佛纯净无暇的蓝水晶,在柔和明亮的阳光照耀下,干净的一尘不染。
肖宇站在酒葫芦边缘,放眼望去,只见到远处的天边,一片连绵山峰巍峨磅礴,拔地而起,有的直插天空,趣÷阁直如箭,有的似顽皮的孩童,活泼可爱,有的山峰之上还开满了鲜花,姹紫嫣红,绚烂无比。
每座山峰上皆修建了许许多多的亭台楼阁,错落有致地隐在悠悠白云之间,山峰与山峰之间还有飞索相连。
飞索下方就是飘渺的云雾,山风一吹,便层层卷涌,如梦似幻,恍惚仙境。
此外还有十数条湍流瀑布,从山峰上倾泻而下,宛若一匹白练,湍流直下三千尺,溅起万千碎玉,那细碎的蒙蒙细雨,还在阳光下氤氲成一弯弯的七色彩虹。
“这就是……蜀山么?”
饶是肖宇早有准备,也被眼前这一幕瑰丽非常的美景给震撼住了,在现代社会,哪里还有如此不染尘埃的世外之地。
直播间里的小伙伴更是目眩神迷,只觉得一股发自内心的震撼,油然而生——
“美呆了!”
“这才是真正的仙家手段!”
“不要问我眼中为什么常含泪水,因为我的膝盖已经跪肿。”
“这里不是地球上的蜀山,本宝宝表示已经专门逛过了,从来没见过这番模样。”
“你妹,好想到这里旅游啊,主播快说,要多少钱才能穿越过去,本人不差钱!”
“今天终于知道什么叫套路深了,话说我老板今年四十多岁,一直没结婚,平常追求的人也不少,可从没答应过谁,大家心里都挺纳闷,暗地里还以为他是个基,直到昨天,他结婚了,大家纷纷好奇到底是哪家姑娘将他这块老顽石拿下,后来一打听才知道,结婚的姑娘居然是他年轻时对象的女儿……”
“卧槽,简直无情!”
“……”
就在众人将要降落到蜀山的时候,一座山峰上忽然有两团白点腾空而起,紧接着仙鹤的长啸声直入云霄,肖宇凝神看去,发现竟是两只居然体型巨大的白鹤。
这两只鹤显然不是凡俗可比,体型大若牛犊,羽毛洁白,冠顶血红,看起来神峻异常。
“诶,这是鹤妖吗?”李逍遥好奇问,“不是说蜀山见到妖怪就不给活路吗?”
酒剑仙扯了扯嘴角,道:
“这是蜀山豢养的灵鹤,颇通人性,可以当做代步的工具,离妖还差得远。”
吃货阿奴则是咬着手指,双眼冒光地道:
“这么大一只白鹤,肯定活了不少年吧,如果炖了的话,味道一定很好。”
酒剑仙点头,“还好,就是肉有点老,很费劲。”
“……”
卧槽,终于知道阿奴的吃货属性是谁遗传的了,就是你这个为老不尊的老家伙啊!
“来者何人?”一道中气十足的声音遥遥传来,“这里乃是蜀山剑派,闲人止步!”
“嗯?”酒剑仙冷哼一声。
离得近了,才发现灵鹤上的赫然是一男一女。
男子大约二十出头,面如冠玉,身穿一袭简单的素白长袍,却也颇有几分潇洒的味道。
旁边那女子则身穿一袭蓝绸长袍,面容娇美,瓜子脸,柳叶眉,皮肤晶莹,清丽脱俗。
这二人发现来人是酒剑仙以后,顿时苦笑着拱手求饶,“原来是师叔回来了,我等有眼无珠,还请师叔见谅。”
“老规矩,一人十斤美酒。”酒剑仙伸出一根手指,“若是敢拿次品糊弄我,后果你们懂得。”
“不敢、不敢。”
酒剑仙脚下一踩,葫芦就向下掠去,很快停靠在一处山顶广场之上。
广场上正有不少人在练剑修行,见到一只葫芦飞了下来,不由议论纷纷。
“别人都是御剑飞行,为什么这位前辈御使的是一只大葫芦啊?”
“孤陋寡闻了吧,那可是掌门的师弟,自然要特立独行。而且那葫芦也大有名堂,传言乃是从昆仑山中的一根灵藤上采摘下来,经过十年祭炼才得出的吞天葫芦。”
“诶,那葫芦真得能吞天?”
“咳咳,吞天自然是不行,但吞酒还是没问题的。”
“……”
一群人聚在广场上小声嘀咕,一个雷鸣也似的声音轰然响起:
“都在这里干什么?是不是功课都做完了?”
转头看去,就见到一名浓眉大眼的红脸大汉走了过来,丹凤眼,卧蚕眉,颇有不怒自威之势,说话更是彪悍的紧,“一个个的还不滚去练功,小心我打折你们的腿!”
红脸大汉显然极有威信,吼了一声,围观的人立马哄然作鸟兽散。
收回目光,红脸大汉脸上立马露出一副讨好笑容,巴巴的迎向酒剑仙:“师叔,没想到您今天回山,这真真是……”
“少拍马屁,我可不吃你那一套。”酒剑仙眼睛一瞪,吓得红脸大汉一个哆嗦,赶忙闭上了嘴巴,却不敢走,只能陪着笑脸站在了一边。
顶嘴?
你顶一个试试。
小辈不知道酒剑仙的恐怖之处,自己这个饱经“蹂躏”的受害者还能不知道?
别看他整天浑浑噩噩,醉眼惺忪,但在修行一道上却极有天赋,整个蜀山上下,能胜过他的也没有几个,偏偏又不守礼法,不服管教,若是发起脾气,天王老子也照揍不误。
红脸大汉清楚记得,自己曾经不小心打扰了这位师叔喝酒,结果就被罚去御兽园做了整整一个月的清洁工!
那御兽园中豢养的可都是灵兽,碰上脾气温和的还好说,顶多是辛苦一些,但若是碰到脾气暴躁的,一腿蹬你一个跟头。
用红脸大汉的话说:那些灵兽,一个个都是祖宗,就自己是孙子……
想起那段暗无天日的岁月,红脸大汉不由得菊花一紧,脸上的笑容越发谄媚了起来。
“笑什么笑,好像我欠你了千百贯钱似得,存心膈应我不是?”酒剑仙斜眼望去,吓得红脸大汉浑身一颤。
“没有没有,瞧师叔您说的,就是借我三个胆儿,也不敢唬弄您啊……”
红脸大汉话未说完,阿奴已经“噗嗤”一声笑出了声来,倒不是有意嘲弄红脸大汉,而是实在憋不住了。一个红脸关公也似的大汉,居然扭捏着手脚做出一副楚楚可怜的小女儿模样,那姿态,实在是滑稽到了极点。
阿奴这么一笑,红脸大汉更加尴尬,讪讪搓了搓手,“师叔,不知这几位是?”
“回头你自己问。”酒剑仙摆摆手,显然懒得多说,“现在到了蜀山,咱们就算两清,还有什么事,就由你们自己解决啦。”
说着脚下一动,身化长虹,转瞬消失在了云雾之中。(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