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琴的琴声惊动了饭厅的众人,纷纷望向他们所在的位置,所幸现在不是饭点,饭厅里的人并不算多。
靳卿悻悻然挪开按在古琴上的手指,实在是很久没有碰过古琴了,第一次在这个时代看到古琴,一时按耐不住,竟然让古琴发出了声音。
他偏头看艾维斯,眼中带着一丝赧然,只觉自己刚才的动作确实有些小孩子气:“我们走吧。”
艾维斯点头,正欲说些什么,不远处却传来了挑衅的声音。
“听说古琴是古代柔弱的女人才会弹奏的,没想到今天竟然会看到一个男人弹奏古琴。”来人面容俊秀,褐色的短发服帖地覆在他的头上,从前往后形成一道高山屏障,身上的服装支离破碎,仿佛随时都能从他身上坠落,而他的脚上,却穿着一双锃亮的皮鞋,从头看到脚,唯有两字可以形容他的特质——不搭。
靳卿无法理解对方的审美,却也不会因为审美不同而心生鄙视,面对来人虎视眈眈的挑衅,他只是看了对方一眼,然后回身往另一个方向走去,松懈太久,差点忘了自己身处的环境情况,不说他的容貌渐渐广为人知,艾维斯的模样更是宇宙皆知,要是被人看到他们两人在同一艘飞船上,少不得会在网络上引起一阵腥风血雨。
然而有些事不是无视就能解决的,他的无视在对方看来就是十足的挑衅,男人迅速上前几步,抓住靳卿的手,狠狠向后一拽。
突如其来的袭击让靳卿来不及反应,他踉跄几步,人便已经到了挑衅之人的后方,想要再往前去,就必须路过挑衅的男人。
他抬头望向对方,眉头紧皱。
“我警告你,小爷我不是好惹的!”男人怒吼着转身,他最受不得的就是被忽视,没想到今天竟然被一位无名之人无视了,他抬起手,正打算指着对方狠狠斥骂,却在看到对方的模样时怔住了,那只手也高高悬在空中,摆出可笑的动作。
“你你……你很眼熟啊?”男人迟疑地问道,对着那张面孔诧异道。
就在这时,附近突然传来了一阵惊呼。
“靳卿,是靳卿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真的是靳卿,我没有做梦吧?”
“哇哦,卿卿果然跟电视里一样帅,没想到来旅游还能碰到偶像,天呐天呐天呐!!!”
“卿卿我爱你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周围的惊呼声都是女孩子的声音,靳卿先是无奈摸了摸鼻子,随后偏过头看着正在发花痴的众人,浅笑着颔首:“谢谢。”
话音刚落,立刻引起了新一轮的尖叫,而一阵阵的尖叫也吸引了饭厅外的众人,本着内心深处对于热闹的渴求,他们纷纷来到了饭厅,第一时间就看到了位于正中间的主人公,惊呼着捂住了嘴,看着靳卿双眼放光,仿佛下一刻就会扑上来。
所幸这些粉丝还是有理智存在的,再加上内心深处觉得与靳卿存在着差距,所以只是正处于渐渐平静,犹如孩子被母亲拥入怀中的那一刻,安宁幸福。
他跨坐在长凳上,双手放在古琴上,缓缓拨动琴弦,一曲《良宵引》便从他手指中溢出。
细腻恬静的琴声响起,仿佛将人带入了寂静祥和的夜晚,月明星稀,尘嚣散去,唯有一颗心平静而安宁的心,在万籁俱寂的夜晚,一人在庭院中信步而走,清风徐来,吹拂着冰冷的脸颊,带着一丝清爽和凉意,却令人心旷神怡,不愿从这样的环境中走出。
期间似有蛙鸣鸟叫、风吹落叶之声夹杂,更令人久久不能忘怀。
一曲毕,靳卿的心情也久久不愿从那样的寂静中离去,明天就能回到地球了,到时候一定要去久违的家乡,这个时候的家乡跟记忆中一定会有很大的区别吧?
靳卿与他的粉丝们打了招呼,表示自己先走一步,或许是他们也未从那样的平和中走出,面对偶像的离开,他们都只是微笑着挥手,并道一句“慢走”。
靳卿与艾维斯集合,两人一起到了隐蔽的包厢,在那里,他们不会被打扰。
而这天晚上,一段只有几分钟的视频在网络上悄悄流传,看到视频的人皆如获至宝,并抱着分享的心将视频推荐给最亲近的亲朋,很快便迅速传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