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亦笙和保镖阿亮、阿隆乘坐次日清晨的一班飞机,抵达彭城的机场时,傅亦笙抬手看了一下腕表,不过九点多钟。
今天的天气似乎不太好,有些阴阴的,不见太阳,不过伏天的温度依然很高。
走出机场,傅亦笙一眼就看到了人群中的陆晴晴。
即使她戴着渔夫帽和口罩,也掩饰不了她鹤立鸡群的气质,尤其是那双眼睛,没有墨镜的遮掩,如酒般清亮,美得让人一不小心就沉醉其中。
陆晴晴聚精会神地看着出口,也发现了傅亦笙,心中的惊讶差点浮现在脸上。
真的……很低调!
第一眼看过去,压根不像个有钱人,倒跟街头巷尾行色匆匆的普通青年一样,简单的白色短袖T恤,棉麻休闲裤,脚踩一双休闲鞋。
这样的打扮,显得傅亦笙比实际年龄小了好几岁。
两个保镖板寸头,相貌平凡,打扮得也很普通,一个穿军绿色裤子,迷彩T恤,一个穿黑衬衫配黑裤子,各推着一个上面堆着礼品袋的行李箱,只比同样推着行李箱的傅亦笙落后半步,乍一看跟并肩似的,不像从属,反而像一同出游的朋友,很难惹人注意。
只有眼里偶尔闪过的一丝精光,流露出两个保镖骨子里的彪悍,那是经历过战场洗礼手里见过血才会留下的痕迹,非一般人所有。
“傅先生。”陆晴晴不再打量,而是摘下口罩,疾步迎上去,“欢迎各位的到来。”
傅亦笙迅速回握她柔软又白皙的手,“接下来麻烦陆小姐了。”
同时,他注意到陆晴晴原本光秃秃的手指上戴了一枚小巧玲珑的翡翠戒指,碎钻围镶的一点浓艳翠色点缀在葱白似的右手食指上,表明主人目前是单身贵族。
更巧的是,陆晴晴今天也穿了一件白T恤,配着棉麻阔腿裤。
陆晴晴没看见傅亦笙的眼里明显多了几分愉悦,轻轻地就把手抽了回来,笑道:“傅先生不必客气,并没有什么麻烦的地方。今天很热,几位先上车,我送你们去酒店,到的时候差不多该吃午饭了,也顺便商定一下晚上的住宿。”
傅亦笙没有一口答应,而是问道:“机场距离陆小姐家里远吗?比起酒店来说。”
“还好吧,这里到我家大概有半个小时的路程,去市里的酒店得一个小时多一点。”陆晴晴愣了一下,虽然有些不解,但仍如实回答道,“傅先生问这个干什么?”
阿亮和阿隆一块跟随傅亦笙,比起阿隆的沉默寡言,阿亮则口才不错,人又机敏,尤其明白傅亦笙此行的目的,在旁边笑道:“傅生觉得来这一趟很麻烦陆小姐,打算拜访一下陆小姐的长辈,就准备了一点特产,有的食品不耐放。”
陆晴晴忙道:“不用这么麻烦。”
“不麻烦,应该的。”傅亦笙的态度十分认真。
陆晴晴稍作沉吟,“去我家的话,再去酒店未免耽误时间,而且非待客之道,要是傅先生不嫌弃我们农家饭,我让我哥准备午饭,下午再去酒店怎么样?”
傅亦笙当然是求之不得,“那就叨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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