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所住的楼层,陆晴晴发现傅亦笙果然打开了701室的房门。
似乎已经收拾过了,不见原先带博古架的鞋柜,一眼望进去,直通客厅。
“真是对门的邻居呀?”陆晴晴弯了弯眼睛,不过和印象中应该因为注重隐私、安全而住大别墅的富豪做邻居,感觉特别新奇。
傅亦笙微笑道:“都说远亲不如近邻,以后请陆小姐多多指教。”
“彼此,彼此。”陆晴晴嘻嘻一笑,想了想,举起到家门口接过来的大包小包,“要是傅先生不嫌弃的话,我晚上多做两个菜,算是欢迎傅先生乔迁之喜?”
她觉得自己欠了傅亦笙很多人情,应该热情点。
第一次搬到半月湾小住的时候,李太太就敲门给她送了点心。
傅亦笙欲迎还拒:“会不会太麻烦陆小姐了?一会我叫阿亮和阿隆在外面买两个菜带上来就可以解决今天的晚饭了。”
“不麻烦。”就是煲汤多加一碗水煮饭多加一杯米的事儿。
傅亦笙心情愉悦地道:“我打电话叫阿亮和阿隆他们吃过饭再回来。”
陆晴晴松口气,做两个人的饭和做四个人的饭劳动量完全不一样,可以减轻负担真的是求之不得,她清楚两个保镖的大胃口。
“那就这么决定,等我做饭给你打电话。”
傅亦笙立刻道:“我放好文件包,过去帮你,两个人做饭总会快一点。”
虽然他习惯晚吃,但是可以迁就陆晴晴晚饭早食的饮食习惯。
陆晴晴倒是没拒绝,做饭的时候有人帮忙打下手实在是太好了,她竟然又发现了傅亦笙愿意下厨的一大优点,是陈宇轩不具备的。
以前下过一次厨,他就在饭厅等着吃,而不是在厨房帮忙,还说自己不会做饭。
此后,他再说想品尝陆晴晴的手艺陆晴晴都无动于衷了。
她又不是厨子或者保姆,凭什么对方说喜欢吃她做的饭她就必须天天围着灶台转?
她清闲的时候愿意洗手作羹汤招待亲朋好友,却极其讨厌对方把她下厨视之为理所当然,所以和陈宇轩交往的三年里,约饭时,她宁可天天下馆子。
三五次后,大概察觉到她的态度,陈宇轩才不再提起。
现在仔细回想一下,他们俩的许多观念都不一样。
把买来的食材放进厨房,换件家居服的时间,门铃就礼貌地响了起来。
开门一看,果然是傅亦笙。
不再是之前见到的西装革履,而是简单舒适的休闲装。
傅亦笙进来时,举起手里拿的东西,“刚刚我打开冰箱,发现里面塞满了保姆准备的食材,就拿一些过来添加到晚上的菜单中。”
陆晴晴接过,惊喜道:“有鱼丸呀?还有牛肉丸和黄翅仔,不过我没做过黄翅仔。”
黄翅仔是一种很贵重的海鱼,又叫石蚌,分布在日本南部和香港附近海域,前几天唐棠请她在金玉堂吃过,说是野生的,就那么一条鱼标价三千块。
“清蒸石蚌是很好吃的一道菜,我会做。”傅亦笙主动找围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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