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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步步云里步步雾(1 / 1)

“带我来此处作甚?”

方才他带我至一处挂着山水图的墙边,不知按动了什么开关,便打开了这扇门,进入密室,我却发现此处空无一物,甚至光线都很是昏暗。

钱小七早已找了一个地方坐下,拍拍身侧示意我过去。我就着微弱的光线走向钱小七,刚坐下,钱小七就颇为豪爽地递了一个酒坛过来。

“我可是滴酒不沾的,休要带坏我。”我将酒坛推了回去,此时的我,早已忘了几个月前醉酒的情景,一抬眼,怎知钱小七笑的一脸灿烂,我不禁疑惑地看着他道:“笑什么笑?”

“大小姐,你先喝喝看,喏。”钱小七复将酒壶推给我,我也不再推辞。正准备不顾形象地豪饮一番,却又顾忌到不知这酒烈也不烈,于是打开酒壶后,便先用手指蘸了蘸,轻舔。

此滋味难以想象,如梦似幻,甚是可口。“唔,十分好喝。”我特意仰头复饮几口,表达我的喜爱之情,而后若无其事地拧了拧濡湿的袖子。

钱小七分外不解地看着我,“给我看看。”自我手中取过酒壶,豪饮一口,然后还没来得及吐出酒便咽了下去。咸味穿肠,忍不住剧烈的咳嗽起来,“也忒不厚道,这是放了多少盐啊!”将酒壶随意一放,顺手捞起身边的另外一个酒壶。“来!试试这个!”

我口中的咸味总算散去一些,复拿手指蘸了一蘸。芳香馥郁,清甜可口。我激动地护住这一壶酒,“这壶酒可得归我了。”

“好好好,酒归你,我也归你。”钱小七凑过来,被我按住脸一把推了回去。

“我才不要你呢!”我灌了一口酒,想起来到此处的目的,立刻跳起来说道:“钱小七,该给我讲讲沈念安了!”

“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钱小七流露出一丝近乎悲悯的神色,与尖嘴猴腮的形象截然不符,更增添一份喜感。我找了个舒适的地方坐下,刚好也离他不远,比了个“请讲”的姿势。

钱小七深深看了我一眼,终于娓娓道来。从他的叙述中,我终于明白了关于落水渊以及沈念安的一些事。

落水渊,绝非一渊。而是潜藏在凌国境内的小小国度,外界近乎无人知晓它的存在,因不敢与凌国抗衡,便与世隔绝,人们终年生活在此。据说,只要落水渊之人不随意外出,便无人能寻见落水渊的入口。我之所以会入这落水渊,绝大部分原因是那日如萧二姐妹恰巧外出,救了我。

落水渊中人,向来不轻易搭救外人,救我,不过机缘巧合。一入落水渊,便再难出去。如我那日意欲逃跑,便是激怒了如萧。令她决意要送我来怡碧居,算作是我逃跑的惩罚。奈何我在怡碧居意外地遇见了钱小七。莫名其妙地被当做了沈念安。

沈念安,落水渊渊主之掌上明珠。集温柔婉约与豪爽霸气于一体,是落水渊所出难得的美人。只是这位美人十分喜欢落水渊之外的世界,总是背着落水渊之人偷偷溜出去,被发现后自然免不了一顿严苛的教训。美人姑娘依旧乐此不疲,越挫越勇。后来,甚至生出了永远远离落水渊的心思来。渊主只有沈念安一个女儿,还等着她来继承自己的衣钵,怎么可能会轻易放她走?

只是后来,沈念安还是逃了,且再也没有回来。

她只是简单干脆地留下一封书信,言明三十年后自然有人会代替她归来。

“我记得你同我讲过,沈念安是怡碧居第一花魁?”

落水渊渊主的掌上明珠,竟然心甘情愿去做一花魁?就算是渊主,都不会同意吧!

“这是大小姐的乐趣所在,渊主并不知情。”

我想了想,又问道:“钱小七呀钱小七,为什么这么认定我就是沈念安所说那人呢?只因为一块胎记未免太过于草率。”钱小七瘪瘪嘴,颇是难过的开口说道:“落水渊已经多少年没有外人进来过了!偏偏是你,做了这三十年来唯一进入落水渊的生人...”声音越来越低,似乎要哭了,“大小姐离开了三十年,想我钱小七三十年前还是玉树临风英俊潇洒的男子,如今也成了饱经沧桑的大叔了。”

那真是太可怜了,心爱的女子一声不响离开了这么多年。好不容易等到心上人归来,却发现此心上人非彼心上人。若是我,也会难过如斯的。我抬起手用帕子给他擦眼泪,怎么知道他竟然将头一偏,一边抹眼泪一边继续控诉道:“可惜啊可惜,再也没有人抱着我去花园看风景了。”

等等,我听到了什么?!

“那个时候你多大?”玉树临风英俊潇洒的男子怎么说也是个少年郎吧,难道沈小姐喜欢抱着一个少年郎去花园看风景?

钱小七看见我沉思的表情后,竟然愤怒地咬了咬牙,对我说道:“你想多了,我那个时候五岁。”我一怔,原来是个五岁的小奶娃啊!亏他能想出玉树临风英俊潇洒两个词。

“可是大小姐说等她三十年,三十年后你又正好在怡碧居。世界上哪里有这么巧的事?定是你没错了。”

这个世界上不可多得的巧合,是对的时间,遇上错的你。

我来到这里,本便是一个巧合,最应该做的事是及早脱身而去。看来,我得想办法赶紧离开了。钱小七认定我是沈念安,可是天知地知,我根本不可能是什么沈念安。不过,我又想了想,要是暂时没有办法逃跑,先待在这里也无妨。

“只是,你有没有想过,三十年的时间,足以让沈小姐面容苍老,我又怎么可能会是她呢?”

钱小七一怔,哭的抽抽噎噎,“忘了告诉你了,落水渊渊主给大小姐服用过一种能够青春永驻的药物。”

青春永驻?这落水渊果然是无奇不有,竟然有这么多我从未听过的东西,不过嘛,这些东西怎么听起来就像是骗人的呢?最重要的是,这也不能证明我就是沈念安啊!

一壶酒喝着喝着便见底了,我只觉腹中有火在烧,头脑不甚清明,觉得他这般判断着实太过于草率,使劲的朝两边拉了拉他的脸,朝他吼道:“你给老娘睁大眼睛好好看看。老娘的脸和沈念安的脸是一张吗?”

钱小七被我吓的连眼泪都忘了擦,吸了吸鼻涕,“容貌乃身外之物,气味依旧,便是小姐。”他说着又像狼狗一样在我身上猛嗅了一番。“小姐,你怎么一会儿问自己的容貌为何永驻,一会儿问自己容貌变了的。”继续颤颤巍巍地抹眼泪,“钱钱虽然很怀念三十年前的小姐,但三十年后的小姐,钱钱也很喜欢!”

“我还有一个问题,我今年十四,所谓三十年,分明不符。”

“大小姐哟,你是记错了自己的年龄了吧!”我默默帮他擦了擦眼泪,委屈地说道:“人家哪里有记错嘛!”

不曾想这酒喝时没有什么感觉,后劲却极大,我轻轻晃了晃脑袋,面前的钱小七竟然由一个变成了三个。我一头栽了下去。

有一个无比烦人的声音一直在我耳旁絮絮叨叨着,“大小姐,大小姐?”

不是不想回答他,而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张张嘴却什么也说不出来。钱小七似乎将我扛了起来,我若醒着定然是要吐槽他这颇不文雅的方式的。可惜,我醉了。

不久之后,我便被放至一张温暖的床上,我咂咂嘴,翻了个身本想安心睡去,怎知身上一股子燥热难耐,我松了松衣裳,还是热的发慌,起身意欲倒杯茶喝。

一不留神滚烫的水洒在了自己身上,烫的直叫唤。我取手帕擦拭,平复了一下心情。不知过了多久,我这才拿起凉的差不多的茶喝起来,总算舒适了些许。只是还是有些醉,心下却没了睡意,忽然想随意走走,权当解酒罢。

怡碧居远不如表面看起来这般寒掺,表面看起来是一座名不见经传的青楼。而其后却有一座格局优美的后院。这还是我在不经意间发现的事。

秋风萧瑟,坐在秋千之上,我还没来得及欣赏一下后院的景致,我忽而思忆起欠下今日那个变态琴师的琴。心下不禁感慨万千,真是去哪里都能欠个什么东西啊!我似乎忘记向钱小七讨一把新琴了!

沈念安从前若是位琴艺高超之人,势必是会留下几把琴的!既然我日后是要顶着沈念安的身份过日子的,倒不如去找一找。我荡秋千荡的愈发地高,眼神无意地一瞟,整个人差点蹦起来。

人生有许多次遇见,时常悲喜交加。而我无比欢喜的遇见,是不经意间你的出现。

一袭白衣的少年正于不远处负手淡淡地望着我。

骄傲,淡然。

只是可惜,老娘没有被美色冲昏头脑。老娘没去找你,你竟然自个儿送上门来了?!

立刻下了秋千,我如同一阵风一般冲了过去。

“你还有脸来找我?”

楚凉淡淡一笑,素手理了理我的衣领,“不知这份礼可能让你消消气?”微微侧过身,令我得以瞧仔细他身后的物事。

我这才注意到他身后有一把上好的古琴,虽说我是个外行,并不懂其好坏,但是直觉却告诉我,这便可称之为“上好”。

将想必这琴足以向古怪琴师交差,心下窃喜。

“算你有心了!”我矮身意欲拨弄琴弦,念及早上拨断的琴弦,不禁心有余悸,犹如触电般收回手。

楚凉似乎看出来我在想什么,薄唇勾起一个弧度,“这是长记性了?”

“若是这琴弦也断了,便难为你大老远为我送琴过来了。”我的声音有些郁闷。

“不妨事,仓库里多的是。”顺着楚凉手指的方向,我见到了不远处一个小木门。

“你这竟然是偷的?”我情绪激动地吼了一嗓子,奈何没说完就被人捂住了嘴。

亏我还以为你是真的有心呢。

“小声点。”楚凉说道,旋即放开捂住我嘴的手。

“早知道有这么多琴,我也便不必如此焦头烂额了。”我赞许地点点头,罢了罢了,如此也便算解了燃眉之急了。

楚凉无所谓地笑了笑。

“大小姐,大小姐~”大老远我便听到钱小七的呼喊声,不由转身招手,“我在这儿。”

忽然想到楚凉还在我身边,怎知转回身,面前却已空无一人。速度倒是快得很。

钱小七跑过来时已是气喘吁吁,上气不接下气,“我说姑奶奶啊,醉了不好好睡一觉,跑后院儿来做什么?”

我指了指面前的琴,“琴师要我奉上一把新琴,我不自己找,难不成要指望你?”

只见钱小七的眼睛在看到这把琴后越来越亮,半跪在地上不停地抚摸着琴身,不时发出“啧啧”的感慨声。

“效率真快,我烧个水的功夫你就把琴买回来了!”

我指了指不远处的那扇小木门,一脸若有所思,“那间屋子看起来别致得很,不知是做什么的?”并非不信楚凉,只是想在钱小七处旁敲侧击,套路些消息出来。

钱小七顺着我指的方向看过去,眸光不禁黯淡下去,“这是小姐多年前留下的,自从小姐离开后,便再没有人进去过。”

不想楚凉竟进去了?

原来是沈念安留下的,我委实受不住钱小七这哀怨的神情,默默摸了摸钱小七的脑袋。

“怪我,不该乱提你家小姐。”

钱小七眼睛一亮,面上伤感登时烟消云散,颇是受用的模样,殷勤地拉起我的手贴在心口,“不不不,如今小姐便是你,你便是小姐~”

我讪讪地缩回手,有些别扭地问道:“你不觉得我这般模样不像是沈小姐,更像是沈小姐的女儿么?”

只见钱小七一拍脑袋,仔仔细细瞅了我半晌。直到我颇为不耐烦,才慢慢悠悠地说了一串话。“大小姐在信里写的是等她三十年啊!我不会错的,相信叔叔!”

叔叔?不是让我相信你吗?我咽了咽口水,一脸难以置信地看着他,“信能给我看看么?”真是担心他遗漏了信中的重要内容。

只见钱小七从衣服中掏了良久,终于掏出来一张皱皱巴巴发黄的信纸。一点一点展平,正欲声情并茂地朗读。

为了今夜能够睡个好觉,我立刻将纸夺了过来。“我来看看~”

钱小七显得激动万分,“这是大小姐写给渊主,被我偷来的。”

我摆摆手,示意知晓。

致渊主:

爹爹,也许此为女儿最后一次如此唤您。原谅逆女沉迷世外繁华,无法担起下任渊主的重任。春风和煦,此行勿念。愿爹爹身体安康,不必因逆女之事而怒。此外,三十年内,定会有极为优秀之人代女儿归来。

沈念安执笔

代女儿归来。

而非自己回来么?

我瞟了一眼钱小七,把纸往钱小七手里一放,他似乎也意识到了什么,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说话都有些断断续续,“我…我…我…”信纸飘了下去。

一句完整的话还没有吐露出来,便开始趴在我的肩头号啕大哭。也不顾眼泪鼻涕便往我身上擦,小拳头轻轻捶着我的背,委屈巴巴的样子像是被遗弃了一般,“怎么………怎么…会这样……呜呜呜!”

“好啦…不哭。”

终于不用当自己是什么沈念安了,我正暗暗窃喜,哪知钱小七接下来的话便令我登时僵住。

“可我已将你的存在告知与渊主大人!”钱小七委委屈屈地说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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