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到半夜被周围此起彼伏的**声吵醒,再也无法入睡。林云听着那销魂又惹人烦躁的声音心火忍不住的往上蹿。如果是一两个声音也还好,关键是自己周围的房间好像都被这种声音充斥着,自己如同置身于一个由巫山云雨构成的世界,疯狂又荒唐。
睡觉是睡不成了,只好出去躲一下。林云穿好衣衫顺着楼梯走下。一楼的桌台边上站着一个值班的伙计,正晕晕乎乎眯着眼睛昏昏欲睡,听见有人下来连忙迎上去。
“客官,这大半夜的怎么有精神下来,您先坐着,我给您倒杯茶。”
“小二,你们这店里隔音设备不怎么好啊。”林云坐在一张酒桌前两只手边揉太阳穴边说道。
店里的伙计看见林云一副疲惫不堪的样子,一下子就明白了怎么回事。拿起一壶茶给茶杯满上,赔笑说道:“客官,不好意思打扰您了。来的人多总也少不了这样的事,客栈里住的都是男人,男人嘛,总要有点夜生活。您先喝杯茶,压压惊。”客栈的伙计都是人精,见什么人说什么话,几句话下来就能把你心里憋的气撒出去一大半。
林云一只手托着茶杯品着茶,另一只手依然按在自己的额头上来回摩挲着,两只眼闭着,感受着嘴里略有苦涩的茶叶身体慢慢放松下来。
“客官,要不,我也帮你叫一个?”
“嗯?”林云抬起头正好看见伙计一脸猥琐的样子,还有一种迫不及待的跃跃欲试,好像为客人提供这样的服务感觉很自豪。
“不用了,喝杯茶就好,一会儿适应就行了。”林云把茶水饮尽之后走上楼去。
回到房间,周围战场的厮杀变得更激烈起来,男人低吼的咆哮声,女人无所顾忌的浪叫声,啪啪的手掌拍打声,各种声音纠缠变得比刚才还要热闹。
林云直接就着衣衫,在床上盘起双腿,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地打起坐来。心有了暂时的宁静,只不过眨眼的功夫又变得烦躁起来。周围的动静更大了,高潮迭起中自己屋里的床好像也有了震颤。脑子里有数不尽的色中恶魔在怂恿着自己,难以自抑中刚要大吼一声把屋里的夜壶踢翻,手指不经意碰到了胸前的药瓶,顿时醒悟过来。
鬼谷子给自己的药瓶还在身上,这种药不应该只在受伤后才能用,应该还能起到平心静气的作用。心里想着连忙拿起药瓶从里面倒出一粒白色的药丸。
白色的药丸散发出淡淡的清香,让人感到一股沁人心脾的清爽。看了两眼林云直接将药丸吞进嘴里,之后重新打坐等待着药效的发挥。
“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
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
三世诸佛,依般若波罗蜜多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林云边打坐口中默默念着佛经,也不知是药力起了作用还是佛经驱逐了烦恼,林云躁乱不堪的心慢慢沉静下来,精神上也有了一种澄明的安然。
不过好景不长,没持续多长时间的安静又变得不安静起来,开始林云还以为是自己的定力不够,等到身体上也出现疼痛时才知道这不是自己的原因,难道是自己刚吃的那个白色药丸引起的?
林云感到纳闷,站起身来活动一下筋骨,谁知不动弹还好,只要一动身体上的痛楚变得更严重了,身体内的骨头像是被铁钳夹住了一样难受,筋脉扭结,疼的大叫一声就蹲在了地上。
娘的,这不是仙药吗,怎么会有这样的反应,难道鬼谷子把****拿给自己了?但****也没有这样大的劲儿,不仅小腹间充斥着一团团火气,整个身体都如放在蒸笼上熏烤一样难受的咬牙切齿难以说出口。
邪火不断地在身体里面乱窜,骨头像是被刀刮一样疼痛难忍。林云蜷缩在地上一动不动,看着自己胳膊上的青筋凸显着,红色的血管在血液的快速流动中在青红之间来回变缓着。紧紧握住拳头,身上的毛孔好像张开了一样向外冒着汗,到最后身体的扭曲间身体表面布满了一层黑黑的粘液,散发出一股股浊臭的气息。
三个时辰慢慢过去,周围的一切都变得安静下来。林云喘着粗气躺在地上,有一种死后重生的感觉,三个时辰的煎熬已经忘了是如何度过的,只知道那种状态自己不想再有第二次,那是真正的生不如死。
林云挣扎着从地上站起,这才发现浑身上下都被黑水浸透,如同从黑水中捞出一样,这是自己身体上的?看着自己现在的这副样子林云有着疑惑。虽说刚才经历了很多说不出的难受,但现在身体好像变得轻盈了很多,也充满了力气,握紧拳头朝着木门打过去只听见咔嚓一声,厚厚的房门裂开一条缝隙。
一拳的力量竟然有这么大,林云对自己的表现感到一阵惊喜,刚才的难受已经抛到了九霄云外,用那种痛苦换来如今的力量也不算太亏。林云现在已经知道这就是白色的药丸的作用,平白无故突然有了力量,林云对自己的未来有了更多的自信。
身上黏的难受,林云连忙跑到楼下的澡室去冲洗,洗完后看着自己比先前更加粗大的胳膊,身上的皮肤也少了很多先前的那种苍白,铜色的皮肤肌肉凸显,充满了力量。
看着这一切的变化林云忍不住大笑起来,好事来的太突然,转眼间自己就从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变成了充满力量的侠士类人物,连上天都在帮自己更好的适应这风云变幻的乱世,只要自己坚持下去,土鸡也能变成凤凰。
林云心里充满了喜悦,回到自己的房间,将包袱里的贵重物品收好,整个人有了疲倦。
一夜的折腾,身体确实有点累了,躺在床上没多大时候就呼呼地打起鼾来。
一觉醒来日已上三竿,梳洗完随便用东西填了下肚子就溜了出去。
卫国的国都巍峨磅礴,仔细观看中整个都城充满了一种祥和,文采精华,无比动人,昨日来的太急竟然没有发现。
今天没有集会,虽然人比昨天少了一些,但依然是人流不断,各种人群活跃着充满了活力。
沿着客栈前面的官道往前走,一路走走停停欣赏着路边上的摆设,
“大妈,这双皮靴多少钱”林云掂起一个鞋摊上的牛皮做的鞋问道。
“一文五钱。”一个四十岁左右的妇人撇下其它的看客走过来。
“看公子长得一表人才,穿上这双皮靴会显得更精神,谁家的大小姐看见了还不对你另眼相看,被什么官爷看见了说不定一高兴还能赐个一官半职,到时一辈子都不愁吃穿了。”妇人侃侃而谈,把皮靴往林云手上胡乱地塞。
林云看着自己身上的穿着,确实需要打扮一下,稍作迟疑,之后就将皮靴买了下来。
“公子,别急着走,看公子也不像久居人下的,以后见什么大人物总要有一身像样的衣服不是,要不然新买的皮靴也不太相配不是。家里还有卖一些衣衫,先过来看一下,挑身合适的再走。”妇人边说边把就要往外走的林云拉了回来。
等到林云从妇人的店里走出来的时候,口袋里已经少了好几文钱,一趟自由自在的逛街转眼间就被破坏了,没办法,只好抱着一堆衣物回到了客栈。
“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是以无所为动,方有大成;无以为天,方有大生……”
隔壁传来念书的声音。昨晚的住客已经离开,这是新搬进来的,听声音应该也是个读书人,难道跟自己一样是为了选贤而来?心里猜测着,忍不住好奇就过去敲了敲隔壁的房门。
房门打开,一个身穿青衫的男子出现。
“刚才听见兄台念书的声音,敢问一句,是否也为后天的选贤而来?”林云朝男子作揖问道。
听了林云的话,男子一脸文秀之气的脸上露出了笑容,答道:“正是,在下从东鲁一路西来,于路途间见到很多礼仪之士,听说都是来卫国参加‘选贤’,正好携路同往,于是就来到了此处。”
男子说完,朝林云一拱手,之后将双手平铺放在身体前方,一副等待受教的样子。
林云对男子谦恭的样子感到惊讶,沦落周朝以来,这是自己遇到的最有礼仪涵养的一个人,一举一动都完美地让人挑不出一点瑕疵,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清爽。
林云收起心中的随意,也变得恭谨起来,
“后天之行,盼可与兄台共前往,不知兄台意下如何?”
“三人行,必有我师。仁兄客气!”男子一脸的平静,恭谨的表面又有着一种面对世事无所畏惧的刚毅。
“不知兄台如何称呼,在下林云,淇水人氏。”
“兄台客气,在下孔丘,东鲁人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