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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第三节 【姜氏子的辩论】(1 / 1)

七年前。

“强军之计在于马”姜氏子兴奋地吼着自己的结论。

“不,强军之计在于民。”崇虎的回应很是冷静。

“那侯爷你又为什么要监工修那拒鹿台呢?不是说好了,‘固国不以山川之险’吗?”姜氏子皱了皱眉头。

“大抵是为了积蓄的——”崇虎想了想,给出了答案:“不谋万世者,不足以谋一时。”

“那侯爷为什么不牧马,强军,一统天下,以享万世太平呢?”姜氏子又一次试图阐述自己的观点。

“牧马伤民。”崇虎摇头:“马是要吃饭的,然而耕马远远不如耕牛——养马,对现在的我们,耗费实在太大了些。”

“那未来,一定是马的时代吧。”姜氏子满脸兴奋:“等我们富裕起来,一定要把马养得肥肥的,组建一只顽强善战的军队,去推平那草原上的诸多部落。”

“并不是,”崇虎摇头:“马,充其量只是速度快而已——有很多东西,对付马都是有奇效的,就像那拒鹿桩,一次建设,大约是几代人都能受益的。”

“这就是侯爷赞成建设‘拒鹿台’的原因吗?”姜氏子摇头,满脸讽刺地看着崇虎:“无论我说什么,哪怕再正确,侯爷你都反对;而无论别人说什么,哪怕再错误,侯爷你也赞成——”

说到这里,姜氏子一挥衣袖:

“侯爷你也说过,一场战役,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可是侯爷你却这样热衷于修筑防御设施——按我说,用那修建防御设施的钱财,铸一只铁血强军,横扫草原,把那些有碍人和的渣滓全都扫干净,我们不就得到了最好的‘人和’了么?”

崇虎摇头:

“人和并不是武力能争取到的,武力能争取到的只有敌人,而人和,需要的更多。”

“哈,侯爷你的逻辑,真的……”姜氏子摇头,轻蔑地看着崇虎:“人和不能用武力争取?把草原上的渣滓都杀了,之后把咱们国人派过去定居,再往后,草原上,怎么可能缺少人和呢?”

“杀人真的能解决一切问题吗?”崇虎反问。

“哈——”姜氏子甩甩袖子,不屑地回应:“你觉得,草原上的人,真的会跟你讲‘人和’吗?”

一席辩论,两人不欢而散。

而第二日,朝会之上,大家的讨论,渐渐变得一致——

若后世子孙不肖,至少,他们还能享受到老祖宗留下来的“地利”。

虽说“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但是,无论如何,有,总比没有要好。

更何况,天时是一时的天时,人和是一世的人和,唯独地利,塑造好了,便是代代相传,无穷无尽。

几乎是一致地,朝野上下,通过了修筑拒鹿台的决定。

朝野上下也听到了关于姜氏子那个所谓的“以武力促人和”的想法

——然而呢,关于这个想法的讨论,只持续了片刻。甚至说,那都不是一个标准的讨论,而是,一股脑的批评。

比如,以武力促人和,首先,国家不会有那么强的军队,因为养出那么强大的军队需要的是更多人民更加辛勤地劳作。

然后,以武力促人和,很有可能,得到的,只是更深的仇恨,毕竟,草原太大,而几十万军队洒在草原上,可能连一点水花都溅不出来。

草原贫瘠,是相对的贫瘠。

物种少,并不代表地方小。

大草原上,没有标识,或许,打着打着,就像祖宗那样,打迷路了。

诸如此类的讨论,只持续了片刻就结束了。并非大家讨论得太少,而是,大家讨论得很简洁。很多事情,大家的说法,只是提一个物品,或者一个时间,听不懂的,会感觉自己就在听密电码一般,而能听懂的,则是会心一笑,之后给出自己的补充。

这样的讨论,势必持续不了太久,而对姜氏子这样一个没在朝堂上呆过的人来说,那讨论,或许像极了,一个叫“对牛弹琴”的成语。

对牛弹琴,并不能只是怪罪牛听不懂琴音——很多时候,琴音这种东西,人也未必能听懂的。

于是,到了最后,姜氏子可能也没能听懂,朝堂上的衮衮诸公,是如何反对他的提议的。

或许姜氏子听懂了,然而,对一个眼前只有胜利的姜氏子来说,除了胜利,没有任何事物可以说服他。

而朝野上下的一致,对姜氏子的刺激,除了当事人,可能不会有别人知道了。

或许是大口谩骂“官官相护”?或许是借酒消愁结果酒不好喝于是越喝越愁?又或许只是暗下决心准备找一个机会证明自己是对的?

没人知道,因为姜氏子在那之后,从都城,消失得无影无踪。

若非崇虎还记得有这样一个人,姜氏子,就像是全然没有来过一般。

“有些可惜了——”崇虎发现了姜氏子已经走掉了,不住地感叹:“明明他是很喜欢奇谋的,若是能留在军中,或许,几十年后,军中又会多一个智将的的传说呢。”

“不会的,军队里,不应该存在这样不睦百姓的将军的。一个都不应该存在!无论他能打胜仗也好,只会打败仗也罢,都不需要的。我们的立国之本,在于百姓,强军之本,在于人民……”

最后那一句,在崇虎脑海之中,只有话语,没有画面。

虽然说话的人就在崇虎的正前方,然而崇虎还是没有看到。

因为那时,候崇虎在看那由于铺设石砖年久失修显得有些凹凸不平的地面。

更是因为,站在崇虎面前的,是崇虎打心底里钦佩的,“王”。

说得更准确些,最后的一句,崇虎只能记住半句,因为,“王”并不只是给崇虎一个人在讲,而后面那些引经据典的话语,崇虎一个字都没有听进去。

毕竟作为军人,全然不必那么复杂的。

一段段记忆在脑海中滚动之后,崇虎忽然觉得,眼前的程志,跟远去的姜氏子,渐渐重合在了一起。

“都是这样的有天分,都是这样的锋芒毕露——只可惜,一个太奇,另一个太正——若是他们两人能中和一下,该有多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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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忽然想到,该如何翻译“盘庚迁殷”……翻译成“盘庚把首都迁移到了‘殷墟’”吗?虽然地名没错,但总有一种“吾乃石家庄赵子龙是也”的错愕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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