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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我的名字(1 / 1)

程鑫回来得比较晚,没赶上体育课,出租车到校门口的时候,第五节课已经快下课了,因为不是休息日,外面的车子进不来,他在校门口下了车,直接回了教室。刚到教室,下了体育课的同学也陆陆续续回教室了。

曹继第一个回到教室,看见程鑫,便快人快语地将体育老师下达的精神传达给了程鑫,并提到了陈昕:“分组的时候小结巴没人要,俊赏把他拉到我们组了。”

程鑫闻言赞许地点了点头:“可以。”扭头看见陈昕进教室来了,他的脸蛋有着运动过后的红润,看起来非常健康。这堂课陈昕收获颇丰,不仅学会了运球,还学了投篮,玩得非常开心,他洗手的时候顺便洗了把脸,额前的刘海打湿了,一缕一缕贴在脑门上,陈昕本来长得很幼,这下子显得更低龄化了,程鑫见了他这个样子,忍不住伸手压上他的发顶。

陈昕没法习惯程鑫这种『摸』小狗的动作,脑袋一偏,躲过去了:“别、别『摸』。”

程鑫含笑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包装精美的盒子:“还没找到修笔的人。给你买了新笔,看好不好用。”他本来是想去让人家帮忙修笔的,结果对方看见那笔,说没有发票,不能保修,程鑫说自费修也可以。对方查了老半天,最后说这款笔很多年前就停产了,公司现在没有相应的配件,还是不能修,倒是可以折旧换新。程鑫当然不会折旧换新,最后给陈昕买了支新笔,并打算隐瞒专柜不能维修一事,以免让他失望,以后再去别处想办法试试吧。

陈昕看着那个过分讲究的笔盒,有点不敢接:“这、这好贵吧?”

程鑫低头看了一眼:“不贵,还没你那支笔贵呢。”他买的其实也就是基本款,四百多块钱,但他知道这对陈昕来说已经是笔巨款了,所以没告诉他多少钱。

陈昕犹豫地接了过来,小心翼翼地取出笔来一看,跟自己那支一样,都是黑『色』镶金边的,不过款式更别致一些:“算、算我借用,等、等我的笔修、修好了,就、就还你。”

程鑫不置可否:“以后再说吧。篮球会打了吗?下次我教你。”

陈昕一听他说到篮球,顿时眼睛发亮,那么多人喜欢打篮球不是没理由的,实在是一项很有魅力的运动,以前他不参与这种冲撞激烈的运动,因为觉得戴眼镜不方便,现在玩了之后才发现,戴着眼镜似乎也不会太妨碍,他朝程鑫点头:“好。徐、俊赏教我了,他和曹、继打、得好。”说着脸上『露』出兴奋的微笑。

程鑫看着他脸上的笑容,顿时无比遗憾,若是今天自己也去上体育课就好了,包准让小结巴崇拜得五体投地,徐俊赏和曹继算什么啊,他们还是自己教的呢。

新笔非常好用,甚至比他原来的笔都要顺滑,陈昕用得非常顺手,每次写字都格外用心,生怕写错了对不住手里的钢笔似的。程鑫也总有意无意地看他写字,陈昕的字是真的漂亮,结构方正,笔画刚劲又不失圆润,看着特别舒服。这年头字写得好的人越来越少了,因为电脑和手机的普及,人们对手写体字似乎也不像从前那么重视,练字的人也少了,但一手漂亮的字会真会给人特别深刻的印象。程鑫记得网上总有人在夸某某明星字写得好看,他觉得就比不上陈昕的,陈昕的字都能拿去做字帖了。

见贤思齐,程鑫看着陈昕的字,就忍不住想起了自己那手狗刨体字来。他从小就倔强任『性』,写字由着『性』子来,随手『乱』画,不止一个老师说他写字像鬼画符。小学时有个语文老师还特意在班上点名批评他,说他写字的态度太敷衍,看到他的字和他的人,简直不能把两者对等起来,意思就是他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他不仅不以为然,还跟老师对着干,将字写得更难看了。现在想想,老师说的其实是事实。程鑫忍不住问陈昕:“你的字是怎么练的?”

陈昕正在写作文,他的作文深得语文老师的钟爱,每次都要拿出来给大家展示一番,还不忘添一句“瞧瞧人家的字和排版,再看看你们的!某些同学作文写不好就算了,那字简直是鸡爪子抓出来的!”陈昕停下来:“我、我学我爸的。”陈昕父亲写得一手极漂亮的赵体,不论『毛』笔字还是钢笔字都极出『色』,那支派克笔就是他学生时代参加书法比赛得的奖品,他字写得好,也喜欢写字,在当时电脑手机尚未普及的年代,他给陈昕妈妈写了很多书信。陈昕的字,就是从父亲留下来的字帖和书信里模仿来的。可惜陈父英年早逝,留给父母妻儿的遗产也仅有这些了。

程鑫拿出一个本子递到陈昕面前:“你的字好看,帮我设计个签名吧,你写好了,我来练,以后起码签名不能丢人。”

陈昕有些诧异地看着程鑫,原来他也有自己字写得难看的自觉:“我、我试试。”这个忙不难,他试了一下,程鑫的名字有点难度,因为“鑫”字笔画太多了,而且结构又密,写出来就是一坨,真不好看。陈昕试了好几次,终于满意了,这才给程鑫:“这样行吗?”

程鑫看着纸上那两个熟悉又陌生的字,不知道怎么心里有点酥酥麻麻的感觉,这是他第一次见到自己的名字被写得这么漂亮,程鑫从来都讨厌自己的名字,难听、难写、难看、俗气,但是此刻他却觉得不那么难接受了,原来自己的名字也能写得这么好看。他拿过本子,照着陈昕写的字开始临摹。

陈昕见他不写作文,专门去写自己的名字,不由得轻摇了下头,又专心去写自己的作文了。

两节课写作文,程鑫用了一节半课去练自己的签名,最后二十分用来写作文,要求八百字的作文,陈昕写了一千二,他呢,只写三百多字交差了事。下课之后,他将自己这堂课的成就展示给陈昕看:“看,写得像不像?”他已经能把自己的签名模仿得有七分像了,可见是极用心在练。

陈昕点头:“像。”

程鑫非常得意,笑得大白牙都闪闪发亮,不知道的人以为他中了五百万呢。这个陈昕随手设计的签名他后来一直都在用,就算是后来大家都喜欢用花体字将自己的名字签得自己都不认得,程鑫的签名还是那两个筋骨分明,血肉饱满的赵体字。

程鑫将自己的签名练好了,越看越满意,原来自己也能写出这么漂亮的字来,他将自己的课本和本子上都写上了漂亮的签名。结果被曹继揶揄了:“鑫哥,老师拿到你这本子一看,不错,这字真漂亮,然后翻开本子一看,里面完全不像是同一个人写的,你说老师看到后会是什么表情?会不会吐血三升?”

程鑫抬手给了曹继后脑勺一巴掌:“你什么意思啊?嫌我字难看?”

曹继嘿嘿笑:“我说的是实话,不信你问问陈昕。”

躺着也中枪的陈昕赶紧转过头去当没听到,就算是程鑫最近对他态度好了不少,他也不敢去『摸』老虎屁股。程鑫扭头去看陈昕,发现他安安静静地在做练习,不过从侧面看,他的牙齿咬着下唇,上唇嘴角却往两边拉,明显就是在忍着笑。他伸过手去,捏住陈昕的耳朵,轻轻拉一下:“我抓到了,你小子也嘲笑我!”

陈昕伸手护住自己的耳朵,说:“我、我、我没有!”

他们现在熟了,陈昕偶尔也会被动和程鑫几个这么玩闹一下,脸上的笑容也渐渐多了起来。程鑫发现陈昕很像某种胆小的动物,要接近他并不难,只要他觉得别人对他无害,他就很容易放松下来,任由你在附近转悠,但要再靠近一点就难了,他的自我保护意识非常强烈,仿佛在心墙之外竖起了一道藩篱,想要走进去不容易。程鑫主动去闹陈昕,陈昕也会配合一下,但陈昕从来不会主动找他玩,甚至主动说话,这跟曹继和徐俊赏他们太不一样了,说明他并没有把他当真正的朋友。程鑫第一次碰到这样的情况,他几时用热脸贴过人家冷屁股,但他并没有挫败感,而且不打算就此放弃,还打算再接再厉,要撬开这小结巴紧闭的嘴和心。

有时候程鑫觉得陈昕太闷了点,他可以半天不说一句话,只是埋头学习,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这样的生活难道不单调吗?他难道不需要朋友?但每次看见陈昕安静地学习时,他的脸上有着在别人身上看不到的专注,那是一种来自心底的宁静,又觉得他天生就该是这样的,又不忍心去打扰他了。

相较于陈昕的忙碌和充实,程鑫则闲得有些发慌,课他不想听,作业他不会做,大多数时候都戴着耳塞听歌,现在则多了一样,就是支着脑袋偷偷打量陈昕。陈昕是个敏感的人,对程鑫盯着自己看的目光不可能没察觉,他尽量忽略掉,自己脸上又没开花,有什么好看的。有一次被盯得『毛』了,扭头看过去,跟程鑫的目光撞了个正着,程鑫朝他咧嘴一乐,叹一声:“好无聊啊。”

陈昕心里翻了个白眼,你无聊看我干什么,看着我就不无聊了?便在草稿本上给他写了一行字:“无聊就听课吧。”

程鑫抓过本子,赶紧回一句:“听不懂。”

陈昕没法体会别人听不懂的感觉,只是觉得,既然听不懂,那就更应该多花时间学习啊,但程鑫显然没这个自觉,他就是来学校混日子的。陈昕想了想,又在本子上写了一行字:“总要找点什么事做,来学校不学习太浪费了。”

程鑫看着那句话呲牙一笑,回了一句话:“没关系,我家钱多。”

陈昕又回了一句:“我是说浪费时间和青春。”

程鑫看着这句话怔了半晌,浪费时间和青春这些话他不止一次从方隽嘴里听到过,然而他从来不以为意,当耳旁风听了,此刻看着陈昕写的那几个漂亮的字,莫名觉得刺眼锥心,跟陈昕比起来,自己确实就是在浪费青春年华啊。程鑫没有再看陈昕,而是把脸转向了讲台,物理老师说的内容如同天书,他听得眼皮直往下耷拉,春困秋乏好安眠。最后程鑫还是放弃了,听不懂,那到底来学校干嘛来了?混日子吗?程鑫同学第一次认真思考起自己的人生这个严肃而高深的问题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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