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二的话尤在耳边回响,但杨牧并没有太放在心里去——旁人的终究只是旁人的,那些话只能做为一个参考,真正做决定还应该是自己。因为路是自己走出来的,旁人只是看到了一些方面而做出判断,如果你相信了那么你的路会难走很多。可惜这世界上还是有很多人不了解这个道理,每天都活在别人的意见之下,结果造成了无数的悲剧。
杨牧此时的心情很好,甚至可以说是非常好。完败江湖三十高手,想想吧,他们哪一个不是江湖中赫赫有名之辈,哪一个不是雄霸一方之人,可如今他们都败在了自己脚下。前面一直在准备战斗,全部的身心都放在决斗上,如今心事已了,仔细想想这事,还是忍不住的血脉喷张。
连败三十武林高手,不敢说后无来者,但绝对是前无古人。此等事迹,一定会在江湖中永远流传,作为后辈的楷模。想到这,杨牧心里有丝飘飘然。自己以20岁的年纪做到了别人一辈子不曾做到的事情,前面二十年的辛苦付出总算是有了回报。
杨牧现在走在一条幽静的羊肠小道上。太阳还未下山,红光万丈的照耀着这个世界,远处的晚霞在如血的夕阳下,也变的更加瑰丽多姿。
“如血的夕阳。。。血。。。不对,怎么这里有这么浓的血腥味。”杨牧还沉浸在自己的荣誉世界里无法自拔,猛然嗅到了一阵呕心的血腥味。稍微辨认了下气味的来源,他就展开身法,几个起落,已不见了人影。
血腥味是三里开外传来的,也难怪会有那么大的气味,待走的进了一看,触目惊心。这里刚刚经历了一场异常惨烈的打斗,地上横七竖八的躺着三四十具尸体。像是个个都抢了别人老婆睡了别人媳妇被堵上了一样,他们的尸体几乎没有一具是完整的,缺胳膊少腿的已经算是正常的,大部分更像是一个实验武器的工具,身上留下了江湖中的十八般武器的印记。
战斗已接近尾声。
七个黑衣人将一个麻衣汉子围在中间,冷冷的看着他,像是在看一个死人。其实他和一个死人也差不了多少。麻衣早就被鲜血染红,一条手耷拉着,不知是被刀还是剑砍的,身上不少于二十道伤口,其中几处已深可见骨。他脸色苍白,不知是因为失血过多还是看到这么多的同门惨死而气的。
虽然身负重伤,更被强敌环伺,但他站在那里,犹如一尊金刚,大有一股“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气势。知道自己逃生无望,他也放下了最后一丝顾虑。既然要死,那就死的轰轰烈烈。
这就是江湖人的血性。
这就是江湖人的气概。
这,也是江湖人的无奈。
“金显祖,你还要挣扎么?”一位看似黑衣人的头领说道。话语里透着丝丝的冰冷,像一条蛇在你身上游曳,让人感到毛骨悚然。
“哈哈哈哈。。。想要我金某性命,尽管来拿就是。不过,我也不会便宜了你们的,你们不是要我归顺你们吗,你们不是要我家传的武功秘籍吗?我告诉你们,做梦去吧。”此人说话就如同是一面鼓在你耳朵边敲,震的人很是不舒服。
好深厚的内力,想不到江湖中号称“固若金汤”的金显祖也是一位内家高手。江湖中果然尽是藏龙卧虎之人。杨牧在心里默默的说道。
“是吗?出发之前你是否和你的门下说若是此行遇有不测,由你儿子继位?”领头之人阴测测的说道。
“那又如何!”金显祖不知对方说这话是何意,但心里已隐隐约约有种不好的预感。
“那么你就可以放心的走了,金刚门我会好好利用的。”领头之人的话里有掩饰不住的笑意。
“上,杀了他。”说完,他率先出手。其他人像是早就在等他的命令,他的话刚一出口,他们像是疯狗般的冲了上去。
结果可想而知,金显祖早就是强弩之末,心里憋的最后一口气本是想拉个垫背的,但在听到对方的话后,悲痛欲绝。祖辈辛苦创立的基业在自己手中毁灭,连自己的亲生儿子也投入敌人的怀抱,这种打击太大了,坚强如他也险些昏厥。所以黑衣人几乎不费什么力气就结束了他的生命。虽号称“固若金汤”,但心死了,任何高强的武功也只是摆设。
“愚蠢,几句话就丧了心神,乱了阵脚。”领头之人鄙夷的看了眼躺在地上的尸体,转身走开了。
“走,随我去荡平金刚门,为死去的兄弟报仇。”其他人一听,个个两眼放光,无声无息的跟着他消失在了密林里。
晚风乍起,杨牧感到有股凉意从心里升起。看着横七竖八的躺在地上的尸体,看着他们散落一地的武器和肢体,他感到有股恨意在心里奔腾翻滚。
他痛恨暴力,但却无奈的发现,暴力是最直接、最有效的解决办法。
没有再看一眼,寻着黑衣人消失的方向,他也无声无息的跟了上去。
黑衣人像是来自九幽的恶鬼,从这里掳走了生人的魂魄后,又马不停蹄的奔赴了自己下一个目标——金刚门。
他们迅疾如风,虽然才一会,但已经在几里之外了。杨牧像个经验老道的猎犬,不紧不慢的跟在他们的后面。
转眼之间,前面有灯火闪烁,又到了一个新的小镇。这里比上次喝酒的小镇明显要大很多,人们的生活也富裕很多——这从这里生意兴隆的万花楼和可以看的很明白。
黑衣人在去往金刚门的路上就把黑衣服换掉了。他们选择在离城镇不远的一个山脚下露营。这里背靠青山,前面不远就是一条小溪,进可攻,退可守。吃了一些自带的干粮后,他们就围坐在一起,讨论起下一步的计划。
没多久,他们的计划就讨论完毕,也许是刚刚经过了烟花之地,他们对那里表示了极大的兴趣。是个男人都会有这方面的兴趣,强弱只是心里压抑的大小不同罢了。长期刀口舔血的人,心里的弦早就崩着了。所以每每他们手里有了钱,往往是花一年时间挣的钱,会在半个月之内就花的干干净净。
江湖人的决定就像夏天的雨,丝毫征兆没有,说来就来。转眼之间,这里已经是人去营空,六个人纷纷的消失在了夜幕中。
杨牧在见到他们并没有一起去桃花巷后,选择了跟着他们的领头之人。
一路夜行,黑衣人的身躯仿佛融入了黑夜,虽然天空有一轮明月,但黑衣人放佛会一种奇妙的身法,总能恰到好处的躲在阴影中。
他七拐八拐之后,就站在了一家颇有规模的宅府前。看门口那两只气势汹汹的石狮子,这里住的应该是本地有钱有势的人了。黑衣人往门口看了看,暗一提气,人就到了三丈的高墙上,在上面略微一遍方向,就又消失在了夜幕中。
他没有去主殿,而是去了偏殿。这个时候有钱人都还没有睡,他们丰富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黑衣人的目标是小姐的闺房。有钱人家的闺女,即使爹长的有点寒碜,但有个漂亮的妈,生出来的女人大抵不会差到那里去。
在阴暗处制住了一个倒霉的下人,问出了小姐的闺房后,随手一切,这位下人就永远闭上了那双绝望的双眼了。
不得不说,有武功的好处不止一点点。单从找女人来说,就比一般人简单多了。几乎没有任何障碍,黑衣人就摸到了小姐的闺房那。
也许是太平日子过久了,也许是在此地一直作威作福,这家的安全工作做的稍显马虎,就像一个接客多年的老女人,几乎未施粉黛就去接客了。看到屋里只有三个人,黑衣人从窗口像一阵风一样的飘了进去,瞬间就点了三人的穴道,饶有兴致的看着三人惊恐的表情。
三人中,两人是丫头,一位是小姐。不得不说,富贵人家的小姐确实不一样,即使是比下人长的差些,但骨子里流露出来的那种高傲的气质是无法掩饰的。黑衣人是个坚决果断之人,在欣赏了一下后就直奔主题了——抱起人就往床上走。他抱起的不是小姐,而是三个一起。
有人说,女人最美的时候是男人把她的衣服一件一件脱下来的时候,但显然黑衣人没有这种雅兴。连撕带扯,不到一分钟,三个白花花的大萝卜就展现在了他面前。咽下一口口水,黑衣人扑了下去。
其实江湖人做很多事情都像夏天的暴雨,来的突然,去的也快。在持久性上来说,这位黑衣人进步的空间是非常大的。有点懊恼的看着倒下的金枪,他施施然的穿上了自己的衣服。看着床上那三双悲伤的要喷出火来的眼睛,他心里的愉悦突然比刚才还要强烈。
和他有鱼水之欢的是一个侍女,待他还想再去宠幸另一个侍女时,金枪不争气的倒了下来。然后,他又在大小姐身上狠狠的抓了几把,营造出一种经历了一番狂风暴雨的爱情的效果后,就心满意足的离开了。
他知道,这个大小姐已经完了,虽然他并没有和她做了什么。在现在的社会下,一个女孩赤身裸体的躺在床上,身上还有那些引人遐想的印记,即使没有做什么,人们也宁愿相信她发生了什么。他喜欢人们这么想,也乐意人们往这方面想。一想到她的父母发现后,那种悲愤交加的表情,他的脸上现出了异样的红晕。心理的满足,比找一百个女人更让他开心。
从头至尾,杨牧都贴在屋顶看着。期间他有几次冲破屋顶去救那几个女孩的冲动,但都被他忍住了。这个社会有太多这样的不幸,遇到了你可能会救一个,但你永远无法让社会上的每一处地方都不发生这种事情。杨牧感到很悲哀,为自己,为那三个女孩,更为这个社会。所以他在屋顶目睹这一切后,心里隐约有种想法,而正是这种想法,在以后的江湖中引起了轩然大波,更是搅动了几十年江湖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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