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九日
早上七点,郑晓被自己设的闹钟吵醒,她翻身一跃而起,穿衣,刷牙洗脸,呼哧呼哧几口喝完母亲早就盛好放在餐桌上的稀饭,告别了母亲,就往警局赶去。
谢大队长已经来到了办公室,见到郑晓急急忙忙的冲了进来,知道她肯定又有所发现了。
“有情况?”他看着郑晓,笑着问道。
“我怀疑兮沫的身世和我们上个月抓到的人贩子有关。”
“说说理由。”
郑晓把昨天晚上自己所思所想一五一十的告诉了谢大队长。
“嗯,很有可能。”谢队点了点头。
“我请求看看证物,并且再次提审犯罪嫌疑人邱某。”
“好的。”
郑晓来到证物科,拿到了上个月查获的那个笔记本。
这是八十年代流行的最普通的笔记本,塑料壳套的封面已经泛黄、破旧、满是污垢。
郑晓翻开本子,首页写着“来去记录”四个字。字体歪歪扭扭,但能看出写字者一笔一划的认真劲。
“来去记录。”郑晓默默地又念了一遍这四个字,倒是挺通俗易懂的。
本子从第二页开始记载了被拐卖儿童的情况。
时间有点久远,本子内的有些文字已经模糊,而且,错别字众多,郑晓仔细地一行行辨认,猜测。
1988年5月6日,男,3岁,冬日胡同找到,古城市城关
1988年7月8日,女,4岁,大义广场找到,广平县姑井村
1988年九月11日,男,一周岁左右,福高兴小区,煌记县
……
一条条,一行行,被拐卖儿童的性别,年龄,儿童失踪地,被卖往何处,记载的清清楚楚,有的地方,还注明儿童的外貌特征。
“犯罪嫌疑人还是一个做事认真,严谨的人呀!”郑晓苦笑道。
仔细翻看到第二十七页,郑晓终于发现一条记录。
1992年4月10日,女,刚出生,曲尚县五里村,孤儿院
“1992年出生”,和兮沫的年龄对上号了。兮沫的出生地是曲尚县五里村吗?她会是村里哪个人的女儿?这里写的孤儿院,是指泉水市的乐乐孤儿院吗?
这些问题,也许只有邱某能够回答。
郑晓兴奋的带着笔记本来到大队长办公室。
经得谢大队长的同意,郑晓决定马上提审邱某。
邱某,这个五十多岁的女人,身材微胖,剪着短发,眯缝着小眼睛,满脸的横肉。
“你回忆一下,一九九二年四月的一起拐卖儿童案。”郑晓直截了当的说道。
“一九九二年?”邱某想了想,说,“二十多年前的事情了,谁还会记得?”
“这个儿童比较特殊,你应该会记得。”郑晓提醒道,“刚出生,曲尚县,奄奄一息的女婴,扔在孤儿院。”
“扔在孤儿院?我想想,我想想,好像有这么回事。”邱某用带着手铐的手敲了敲桌子,说道。
“我在曲尚县五里村有一个姑姑,那天,我去姑姑家喝喜酒。”邱某回忆道,“酒足饭饱之后,我告别了姑姑,准备回家。当我经过一个一百平方米左右的平房的时候,我突然听到微弱的婴儿的啼哭声。孩子的声音对于我们这样职业的人来说,特别的敏感。我停下脚步,探头往房子里一看,家里似乎没有大人。我心中一喜,蹑手蹑脚的走进房子,我惊讶的看到,在东边的一间屋子里,一个女人刚刚生下一个孩子,孩子在蠕动着,啼哭着,可是女人似乎已经不省人事了。”邱某两手相互搓了搓,接着说道,“我赶紧走进屋里,从桌子上找到一把剪刀,剪掉了孩子的脐带,又随手从门后的挂钩上拿到一条围裙,把孩子一包,就溜了出来。我一路马不停蹄的赶往曲尚县。可是,当我开心的解开围裙的时候,却发现孩子脸色发紫,气息微弱。我可不想花钱去医治她,再说,女孩也卖不了非常好的价钱。思来想去,我决定把她给扔了。可是,扔哪呢?我突然想起刚才在路上看到一个孤儿院,死活就看她的造化吧!我返回,把孩子往孤儿院门口一扔,就回家去了。虽然这次没有成功,但回到家里,我还是把它记了下来。”
“那个孤儿院的名字是什么?”郑晓问道。
“名字?”邱某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好像是,对,叫乐乐。看到这两个字时,我当时心里还取笑道,成孤儿了谁还会乐?”
郑晓看了谢大队长一眼,笑了笑。
“你认识这个吗?”郑晓站起来,把围裙在邱某的面前展开。
“这就是包那女婴的围裙,我记得这个牡丹花图案。”
那个被拐的女婴就是兮沫,这是可以确定的事实了。
但是,兮沫的母亲是谁呢?作为外乡人的邱某也说不出个所以然。
曲尚县五里村。
郑晓突然想起了俊义。